2020年昭通衛生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2020-06-22 16:33:21高考網整理
2020年昭通衛生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其實施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為規范招生行為,提高生源質量,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依法招生,結合昭通衛生職業學院自身發展情況,保證學院普通專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院名稱、學院地址
第二條 學院全稱:昭通衛生職業學院
第三條 學院地址:昭通市昭陽區太平街道辦事處桃源社區九組(郵政編碼657000)
第三章 辦學性質、辦學層次
第四條 學院是經教育部備案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公辦普通高等學校,具有全日制專科生(學制三年)的招生資格。
第五條 學院的上級主管部門是昭通市人民政府。
第四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六條 學院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其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云南省的招生政策、規定;研究、制訂學院招生工作規定和招生方案;全面負責本院招生工作;討論決定招生重大問題。
第七條 學院設招生工作監察小組,其主要職責是全程參與、全面監督學院招生工作,嚴把陽光公示關、錄取審核關,確保錄取工作公開、公平和公正;受理招生錄取方面的投訴。
第八條 學院設招生辦公室,在學院招生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學院招生日常工作、貫徹執行本院招生工作規定、章程和招生方案;編制專業招生計劃;組織開展招生宣傳咨詢工作;組織實施招生錄取工作。
第五章 招生專業
第九條 學院專科招生專業:中醫學、護理、助產、康復治療技術、醫學檢驗技術、公共衛生管理、醫學影像技術、醫學美容技術、眼視光技術、口腔醫學技術、藥學、中藥學共計12個專業。
第十條 學生畢業后面向社會自主擇業。
第六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根據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專業設置、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招生計劃,并經云南省教育廳批準后執行。
第十二條 學院文理、三校生兼收,學院的招生計劃及相關要求以2020年云南省教育廳向社會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第七章 報考條件
第十三條 學院全日制普通專科招收對象為: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考生、。
第十四條 學院各專業人才培養方案明確外語為英語,非英語語種考生需謹慎填報。
第十五條 考生的身體條件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一)醫學類各專業學習和就業的特殊性,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被醫學類各專業錄取:色弱、色盲及其他各類不能準確識別顏色者。
(二)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宜就讀醫學類各專業:任何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于800度者;一眼失明另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于400度者;兩耳聽力均在3米以內,或一耳聽力在5米另一耳全聾者;斜視、嗅覺遲鈍、口吃者;對化學物品有過敏反應者。
(三)肝功能異常者、患有各類急慢性傳染病者不宜報考醫學類專業。
(四)考慮到醫療衛生服務的特殊性,學校明確提出,不鼓勵軀干或肢體殘疾考生報考我校醫學類專業,否則將無法完成學業。 對于新生的身體健康狀況將以入學后的體檢復查為準,對復查不符合入學條件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