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經濟管理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6-22 14:53:11高考網整理
云南經濟管理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一、基本信息
(一)學校名稱:云南經濟管理學院
(二)國標代碼:12560
(三)學校性質:民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具有獨立頒發本、專科學歷文憑證書資格。
(四)辦學地址:
海源校區:云南省昆明市五華區海屯路 296 號。
安寧校區:云南省昆明市安寧市職教基地麒麟路 17 號。
二、學校概況
云南經濟管理學院前身是創建于1992年的云南教育科技培訓學校,是云南省辦學最早的民辦學校之一。2014年經教育部批準設立為全日制民辦普通本科高校,2017年成為云南省首批應用型人才培養示范院校建設單位。建校以來,經歷了從租地辦學到自建校舍,從非學歷教育到學歷教育,從中等職業教育到高等職業教育,再到應用型本科的發展歷程,累計為國家培養了專科以上學歷教育的畢業生9萬余人。
學校位于春城昆明,地處面向南亞東南亞輻射中心核心區,享有省會城市豐富的經濟、文化、教育資源。現有海源和安寧兩個校區,共占地1155畝。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17739.83萬元,圖書館文獻資源總量423.54萬冊,建有“千兆主干”“20G出口帶寬”的新一代“數字校園”。學校校園環境優美,教學、科研、文體、生活等基礎設施齊全。
現有財會金融學院、商學院、工程學院、藝術與傳媒學院、教育學院和醫學院6個二級學院,結合行業產業需求及應用型本科人才需要,與企業共建了ICT、智能制造、大數據等產業學院。開設本科專業42個,涵蓋管理學、經濟學、工學、醫學、教育學、文學、藝術學、法學8個學科門類。全日制在校生36234人,其中學籍留學生59人。專任教師1508人,具有高級職稱的專任教師583人,占專任教師的比例為38.66%;具有研究生學位(碩士和博士)的專任教師828人,占專任教師的比例為54.91%,聘請校外兼課教師685人。有云南省萬人計劃教學名師、云南省有突出貢獻優秀專業技術人才、云南省中青年學術技術帶頭人、云南省教學名師、云南省高等學校卓越青年教師等一批具有豐富教學經驗的領軍人才。
學校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以學生為中心、以愛育人,服務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培養高素質應用型人才”的辦學理念,秉持“厚德尚行”校訓,形成了“以愛育人、實踐致知”的良好校風,把思想政治教育貫穿教育全過程,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教育教學各環節。
學校通過人才培養模式、專業建設、課程體系、課程建設、教材建設、應用型教學內容、教學方法、學分制等方面的綜合改革與創新,走“政產學研用”協同發展的應用型人才培養途徑,形成了“334”人才培養模式。現有云南省高校實驗教學示范中心和虛擬仿真實驗中心4個,省級教學團隊1個,省級精品課程和雙語示范課7門,省級質量工程144項。
學校堅持應用型本科定位,構建了經濟管理、工程訓練、土木工程等18個實驗(實訓)中心及340個校外實踐教學基地。立項建有云南省高校重點實驗室1個、云南省高校科技創新團隊1個,成立天然藥物研究所、現代供應鏈研究院、鄉村振興研究院、工業智能應用技術研究院、大數據會計研究院、兒童發展研究院等科研機構。近年來,學校教師主持國家級社科基金、教育部社科基金、省廳級課題130余項,參與國家 863 項目作物基因表型誘導調控表達技術(GPIT);出版著作、規劃教材71部,發表學術論文4100余篇,獲得發明專利3項、新型實用專利和外觀專利185項、軟件著作權90項,連續三年科研成果排名云南省民辦高校第一。
學校在全省高校中率先成立創新創業學院,建成國家級眾創空間、云南省小企業創業示范園、云南省省級校園創業平臺等創業孵化平臺,積極探索“專業+創業”應用型人才培養和創業教育生態體系。“應用型大學創業教育體系的構建與實踐”獲得云南省第八屆教學成果一等獎,學生創業團隊“蜜思優蜂”獲得第五屆中國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金獎、第三屆中華職教社創新創業大賽一等獎。
學校先后榮獲“中國民辦教育優秀學校”“云南省文明學校”“云南省民辦教育先進集體”“5A級社會組織”“云南省就業創業典型經驗高校”等多項榮譽。近年來,學校畢業生年終就業率均保持在98%以上,連續9年獲得“云南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目標責任考核一等獎”。
學校立足云南,面向全國,輻射南亞東南亞,服務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和產業結構調整,培養專業基礎扎實,實踐能力強,具有社會責任感和創新創業精神,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高素質應用型人才。
三、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了由學校主要領導、分管校領導和招生辦主任等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其主要職責是研究制定學校招生工作政策,討論決定學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項。
學校招生辦具體負責本、專科招生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執行國家、教育部有關招生法規、政策以及各省(直轄市、自治區,下同)招生主管部門有關招生政策。執行學校招生章程及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決定。
(二)根據學校年度招生計劃,科學、合理地編制和實施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三)組織開展學校招生宣傳工作,做好招生信息服務及咨詢工作。
(四)代表學校實施各類招生工作,負責協調和處理招生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五)對錄取新生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
四、招生計劃
根據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專業設置、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招生計劃。云南經濟管理學院2020年招生計劃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