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河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2)
2020-06-22 14:35:58高考網整理
第五章 入學復查、收費、獎勵和資助
第二十三條 被我校錄取的新生,必須持錄取通知書按時到校報到、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時報到者,應當向所屬學院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后方可延期報到,延期不得超過兩周。未經同意逾期不報到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的新生,學校將依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 收費標準:學費執行云南省高等院校招生收費標準,學校實行學分制收費;住宿費根據住宿條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標準的住宿費用,一般為每學年400-1200元。
第二十五條 按有關規定,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省政府獎學金、省政府勵志獎學金、紅河學院獎學金、校長獎學金等多種獎學金。
第二十六條 為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校構建了“獎、貸、助、補、減”為主線的幫困助學育人體系。為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入學報到,開通“綠色通道”。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生效執行,未盡事宜以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及各省(區、市)招生管理部門的規定為準。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適用于紅河學院2020年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由紅河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紅河學院招生辦公室聯系方式
地址:云南省蒙自市學府路中段紅河學院大學生活動中心招生就業處B203室
郵編:661199
電話:0873-3694008(兼傳真)
學校網址:http://www.uoh.edu.cn
招生網址:http://zs.uoh.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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