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健康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2)
2020-06-22 08:16:34高考網整理
第六章 入學、收費標準及學歷證書
第二十五條 資格確認:新生入學后,學院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進行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院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第二十六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院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時入學者,應當事先向學院請假。未請假或者假期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七條 收費標準:執行江西省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有關文件規定標準,學費5000元/年,住宿費1000元/年。
第二十八條 學歷證書:學生畢業時,經考試考核合格,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專科(高職)畢業證書(教育部網上注冊、公示、可查詢);納入國家就業計劃。
第七章 資助政策
第二十九條 學院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設立國家獎學金(8000元/人·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人·年)、國家助學金(一等4400元/人·年,二等3300元/人·年,三等2200元/人·年)以及學院獎學金等多種獎學助學方式,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并為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等多種渠道助學。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條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對以南昌健康職業技術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和宣傳等活動的個人或機構,學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一條 學院招生部門通訊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灣里區翠巖路466號南昌健康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郵編:330004。
招生就業處聯系電話:0791- 83760068、83760078
學院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nchs.yuznu.edu.cn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實行,未盡事項由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及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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