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航空大學科技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6-21 17:46:30高考網整理
南昌航空大學科技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相關文件規定,結合學院的具體情況,為規范招生行為,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南昌航空大學科技學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學校基本情況
1.學校全稱:南昌航空大學科技學院
2.國標代碼:13433
3.共青校區地址:江西省共青城市青年大道69號
4.辦學層次:本科
5.辦學類型:獨立學院
6.上級主管部門:江西省教育廳
第二章招生計劃
第四條南昌航空大學科技學院(以下簡稱“學院”)2020年計劃面向全國27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招生計劃將根據學院近幾年各專業招生就業情況以及學院整體規劃制定,具體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錄取批次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為準。預留計劃為我院2020年全國招生計劃數的1%,將用于錄取我院生源較好省(自治區、直轄市)超額投檔考生(由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在2020年招生錄取時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實際投檔情況共同討論決定如何投放)。
第三章錄取規則
第五條學院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實施高招“陽光工程”,接受社會監督。
第六條報考我院的所有考生均須參加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如實填寫本人的既往病史。體檢標準嚴格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保障部、教育部、原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相關要求執行。
第七條學院原則上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