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女子學院2020年普高招生章程(2)
2020-06-18 18:34:19高考網整理
第十七條普通專業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原則,擇優錄取。總分相同考生,以省內排序先后為準;如省內未規定排序原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綜合科目的成績。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北京、上海、浙江、山東等省市按其公布的招生錄取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選考科目以所公布為準。
第十八條在第一志愿不滿的情況下,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九條應用心理學專業跨學科門類授予教育學學士學位。
第二十條考生所報專業不能滿足但服從調劑時,學校將根據各專業的錄取情況進行專業調劑。如果考生不服從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第廿一條學校按照不超過本科招生計劃總數1%的比例規定確定預留計劃,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第廿二條對于符合國家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我校原則上認可各省級招生部門確認的全國性加分,但最大加分不得超過20分,并按照加分后的投檔成績進行錄取和專業安排。
第廿三條新生入校后,學校統一進行新生復查工作。凡復查不合格的新生,將按照有關招生規定進行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五章收費及其它
第廿四條學費標準:
層次 |
專業名稱 |
學制 |
授予學位 |
學費 |
本科 |
女性學、社會工作、社會學、法學 |
4年 |
法學學士 |
4200(元/年) |
人力資源管理、 |
4年 |
管理學學士 |
4200(元/年) |
|
學前教育、 |
4年 |
教育學學士 |
4200(元/年) |
|
數字媒體技術 |
4年 |
工學學士 |
4600(元/年) |
|
金融學 |
4年 |
經濟學學士 |
4200(元/年) |
|
漢語國際教育、網絡與新媒體 |
4年 |
文學學士 |
42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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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裝與服飾設計、 |
4年 |
藝術學學士 |
90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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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與主持藝術、 |
4年 |
藝術學學士 |
100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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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前教育[北京市本科提前(A段)批] |
4年 |
教育學學士 |
免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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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職 |
學前教育[北京市專科提前批] |
3年 |
免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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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招生專業以教育部批復下達為準,請考生詳見本年度所屬教育考試主管部門公布的志愿填報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