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護理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2)
2020-06-18 14:56:00高考網整理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七條根據學院專業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綜合考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考生數量、生源質量以及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結合學生就業情況,科學合理地編制,經貴州省教育廳審核、省招生考試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八條招生計劃詳見省招生考試院公布的2020年高考高校招生專業目錄。
第四章錄取原則及相關說明
第九條錄取工作在各省(市、自治區)招考部門的監督指導下,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實行計算機網上遠程擇優錄取;
第十條各批次省控線由各省(市、自治區)招考部門統一劃定,調檔比例按照各省(市、自治區)政策執行;
第十一條思想政治品德和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教育部《普通高校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的考生。
第十二條學院遵循考生填報志愿優先原則,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錄取,若第一志愿考生人數不足時,將接受非第一志愿(含征集志愿)的考生。當考生所報專業志愿未滿足時,對服從專業調劑者,調劑其未填報且學院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學院將予以退檔。
第十三條分數相同則優先錄取志愿在前者,志愿相同則優先錄取高分者,分數志愿均相同,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綜合科目成績,對單科成績高者進行錄取。
第十四條護理、康復治療技術專業:男女不限,要求女生1.55米以上,男生1.65米以上,五官端正,口齒清楚,無色盲,無聽力障礙等(根據大多數用人單位要求)。
第十五條助產專業:只招收女生。要求女生1.55米以上,五官端正,口齒清楚,無色盲,無聽力障礙等(根據大多數用人單位要求)。
第十六條在規定年限內,學生修滿教學計劃規定內容,畢業時可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經教育部學籍和學歷電子注冊的專科畢業證書。
第五章報到與入學
第十七條錄取新生須持錄取通知書,按學院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以書面形式向學院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八條新生入學后,學院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入學及高校學生管理規定對其進行全面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由學院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