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大學明德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2)
2020-06-18 12:15:57高考網整理
(二)成績認定
文化成績:考生應參加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統一組織的高考,成績應達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門劃定的相關專業本科控制分數線。
專業成績:省內考生以貴州省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為準;省外生源認可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未組織統考的,認可貴州大學在該省組織的美術類考試成績)。
(三)錄取規則
經德、智、體全面考核,考生文化考試成績在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劃定的最低控制分數線上,在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投檔范圍內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擇優錄取。考生專業成績相同時,按文化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擇優錄取。
第五章收費標準與助學措施
第十八條學校將嚴格按照貴州省價格主管部門批準的學費、住宿費等收費項目及標準執行。
第十九條學院設立了優秀學生獎學金、學習進步獎學金、學術科技創新單項獎學金、藝術單項獎學金、體育單項獎學金、社會實踐單項獎學金、自立自強逆境成才單項獎學金、志愿者單項獎學金、公民道德素養單項獎學金、畢業生考研獎學金。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考生可通過生源地助學貸款解決在校期間部分學費、住宿費,減輕家庭經濟負擔;同時,學校通過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助和社會捐助等對學院經濟困難的學生進行資助。
第六章學歷學位授予
第二十條在規定的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達到畢業要求,發給國家承認學歷的、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貴州大學明德學院”畢業證書并以此具印,證書種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貴州大學明德學院”學士學位并頒發學位證書。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學院招生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辦公室:0851—86605992(兼傳真)
E-Mail:mdzhaojiubu@163.com
學院網址:http://mdc.gzu.edu.cn/
招生網址:http://mdc.gzu.edu.cn/zs/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有關政策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由貴州大學明德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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