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師范學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
2020-06-18 10:32:04高考網整理
第十六條普通類專業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實行“專業清”的原則,即根據考生專業志愿,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錄取專業,各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投檔成績相同時,若投檔成績中已顯示了各省的排序規則,則按照各省的排序規則執行;若投檔成績中沒有各省的排序規則,文史類依次按語文、文綜、數學成績確定先后順序,理工類依次按數學、理綜、語文成績確定先后順序。
第十七條藝術體育類專業認可各生源省市統一組織的專業考試成績,考生專業與文化成績均需達到所在省相應控制分數線,錄取時根據考生專業志愿,按專業成績總分從高到低確定進檔考生專業,專業成績總分相同時,依次按文化總分、語文、外語成績確定先后順序。
第十八條進檔考生所填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按以上原則調劑錄取到未滿額的其它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或計劃滿額,作退檔處理。
第十九條對于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考生的錄取,專業選考科目要求以當地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信息為準。
第二十條招生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3個月內進行包括身體健康狀況與文化考試成績(藝術體育類考生還應含專業成績)在內的全面復查,經復查確認為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五章收費標準
第二十二條按照屬地化原則,我校按照《四川省物價局、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實行學分制收費改革試點的通知》(川價費[2004]118號)收取學費和住宿費等,在公布招生計劃的同時公布收費標準。
第二十三條為保證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校建立了完善的獎、助、貸、勤資助體系,經濟困難的學生還可通過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等多種途徑緩減經濟壓力并完成學業。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學校將在校園網上及時公布錄取結果,同時對我校已經錄取的考生提供可追蹤查詢錄取通知書寄投狀態的EMS號。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未盡事宜以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區)高招委有關文件規定為準。
第二十六條聯絡方式:
學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溫江區海科路東段99號
招生咨詢電話:028-66772145
招生咨詢電子信箱:cdnuzsjyc@163.com
學校網址:www.cd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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