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政法職業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6-18 08:55:23高考網整理
海南政法職業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一、學院概況
學院全稱:海南政法職業學院
院校代碼:13576
學院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瓊山區新大洲大道280號
層次:專科(高職)
辦學類型:經國家教育部備案的國有公辦高等職業院校
二、招生計劃
2020年,我院面向全國26個省份招生,具體分省分專業計劃及有關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專業目錄為準。
三、錄取規則
(一)嚴格執行有關省市(區)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
(二)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我院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三)所招專業入學后外語語種為英語。
(四)我院申請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一般為120%。
(五)對于實行梯度志愿的省份,按照考生報考學校志愿先后錄取。即先錄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滿足時,再考慮第二志愿考生,以此類推。最低錄取分數線以上,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愿投檔,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愿投檔,以此類推。對于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遵守各省招生辦的投檔和錄取原則,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直到滿足計劃為止。對于進檔考生,根據考生考試成績按照專業志愿先后方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在高考成績和填報志愿均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語文、數學、英語三科總成績較高的學生。當某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隨機調錄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六)公安司法專業提前批次考生需進行體能測試和面試。
(七)2020年高考制度改革,我院在天津市、山東省、浙江省、海南省的錄取方式不限選考科目。我院招生錄取將遵循高考改革省份的政策執行。
(八)新生入學后,我院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院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情況嚴重者可以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弄虛作假者,取消其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