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2)
2020-06-17 16:51:36高考網整理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學校遵循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嚴格遵守教育部、。▍^、市)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招生錄取政策和規定,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綜合衡量德智體美勞,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在。▍^、市)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在確保完成招生計劃的前提下,按照文科類、理科類、藝術類分類錄取。
第十八條
在廣東。
報考我校普通類專業,文科類考生須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物理、化學、生物學3門科目的考試,理科類考生須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思想政治、歷史、地理3門科目的考試。各門考試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至少須有2門科目成績達到C級及以上等級。具體要求以廣東省當年招生錄取工作文件為準。
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參加高考文科類文化課考試的考生須參加物理、化學、生物學3門科目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參加高考理科類文化課考試的考生須參加思想政治、歷史、地理3門科目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且至少須有2門科目成績達到D級及以上等級。
第十九條在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市),我?筛鶕魇〖壵猩k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檔規則及生源情況確定招生計劃微調方案和調檔比例。
第二十條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最低分數線,符合我校提檔要求的情況下,依據考生成績、專業志愿,以及我校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第二十一條文科類、理科類考生按照以下規則錄取:
對于進檔考生,實行“分數優先”的錄取原則,即根據考生投檔總分排位情況從高到低排序錄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專業志愿,若該專業額滿,再逐一查看該生的后續專業志愿。各專業志愿間無分數級差。若無投檔總分排位,如投檔總分相同,按高考文化課成績(不含政策加分)擇優錄取;若高考文化課成績仍相同,優先錄取相關科目成績高者。相關科目比較順序:文科類為語文、數學、外語、文科綜合;理科類為數學、語文、外語、理科綜合。
第二十二條藝術類考生按《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2020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中有關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錄取。
第二十三條金融學(4+0中加合作辦學雙學位)、視覺傳達設計(4+0中德合作辦學雙學位)專業為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只錄取有專業志愿考生。
第二十四條考生所填報的所有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按考生投檔總分從高到低調劑到計劃有空額且符合相關專業要求的專業錄;若不服從調劑,或服從調劑但不符合計劃有空額專業相關要求的,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五條學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非英語語種考生需慎重報考。
報考金融學(4+0中加合作辦學雙學位)專業的考生,英語單科成績須達到115分(150分制),數學單科成績須達到100分(150分制)。
第二十六條有關加分或照顧錄取政策,在各省份執行各。▍^、市)招生辦公布的加分項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適用于投檔及專業分檔。符合國家和。▍^、市)招生辦公布的優錄條件考生,學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對考生學業水平成績的要求,按各。▍^、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新生入學后的轉專業政策按《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本科生轉專業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錄取體檢標準
第二十八條學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規定及學校2020年招生體檢實施細則(網址:http://zsb.bnuz.edu.cn/info/1009/3061.htm)執行。對于高考投檔成績達到錄取標準的殘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予以正常錄取。
學校招生專業對考生身體素質的具體要求詳見各省(區、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
第二十九條新生入學后,學校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及學校2020年招生體檢實施細則為依據,對新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學籍。
第七章新生注冊和復查
第三十條經夏季高考招生錄取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繳交學費注冊手續,逾期未注冊者,作自行放棄入學資格處理。
第三十一條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將對學生進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復查。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者,將按規定取消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