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工業大學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3)
2020-06-17 13:34:26高考網整理
第七章新生注冊和復查
第三十四條經本校夏季高考招生錄取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繳交學費注冊手續,逾期未注冊者,作自行放棄入學資格處理。
第三十五條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將對學生進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復查。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者,將按規定取消學籍。
第八章收費標準
第三十六條本校收費標準按《關于調整公辦普通高校學費的通知》(粵發改價格〔2016〕367號)和《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廣東省普通高校學分制收費的管理辦法》(粵發改價格〔2016〕366號)公布的標準執行。住宿費按廣東省物價管理部門批準實施的標準執行。參見各省(區、市)招生專業目錄。
第九章資助學生政策
第三十七條學校設有獎學金、勤工助學崗位等資助政策,具體的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學校相關規定執行。學校另設有優秀新生獎學金,用于獎勵高考成績優異的新生。
第十章招生工作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三十八條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20-39322681
傳真:020-39322680
電子郵箱:zsb@gdut.edu.cn
學校網址:http://www.gdut.edu.cn
招生網址:https://zsb.gdut.edu.cn
第三十九條學校紀委辦公室、監察處負責監察、監督學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關申訴。
聯系人:李老師
監督電話:020-39322690,020-37626233(錄取期間)
傳真:020-39322067,020-37628404(錄取期間)
電子郵箱:jjb@gdut.edu.cn
第十一章附則
第四十條本章程于2020年4月21日經學校校長辦公會議討論審查通過,適用于本校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一條本章程由廣東工業大學授權廣東工業大學招生辦公室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各省(區、市)的規定不一致,則以國家和各省(區、市)的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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