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2020年全日制普通專科招生章程(2)
2020-06-16 11:34:42高考網整理
第五章新生入學及其他
第十七條學生入學收費標準嚴格按照湖北省物價部門規定的標準執行。
第十八條錄取的新生,戶口遷移遵循自愿原則。
第十九條新生入學后,學校在3個月內對其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按規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條學校對新生入學開辟“綠色通道”。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入學時可持鄉、鎮或街道民政部門關于其家庭經濟困難的證明,申請辦理“綠色通道”入學手續,還可按規定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第二十一條除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外,學校還設有獎學金和校企合作獎學金。獎助學金比例占在校生的40%。
第二十二條學生學業期滿,成績合格,頒發普通高校專科畢業證書,國家承認學歷。學生畢業按國家就業政策,實行學校推薦,學生自主擇業,由湖北省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發放就業報到證。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凡報考我校的考生,不限外語語種,但學校公共外語課及相關專業課不具備非英語語種開設條件,請非英語語種的考生謹慎填報。
第二十四條招生計劃、收費標準等信息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
第二十五條我校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代辦招生事宜,有關招生問題,請直接與我校招生部門聯系。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由湖北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第二十七條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716-8023541,8023542
舉報電話:0716-8023545
網址:http://www.hbzyy.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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