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理工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2)
2020-06-16 11:24:04高考網整理
第二十二條報考本校藝術類考生按所在省招辦的要求參加本科專業統考,并取得本科專業合格證,其統考成績作為專業成績。本校不單獨舉辦專業校考。藝術類考生填報專業志愿需與本人取得本省統考合格證專業一致。各省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按照各省文件執行。
沒有統一要求的省(直轄市、自治區)份,各專業錄取規則如下:
(一)美術類、音樂類專業:按“專業統考成績×60%+高考文化成績×40%”的原則計算綜合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二)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按“高考文化成績+專業統考成績”的原則計算綜合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三)舞蹈學專業:按專業成績投檔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四)綜合總分相同時,按專業成績高低排序錄取;若專業成績也相同時,則依次按文化考試科目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
第二十三條凡填報本校志愿的考生,按規定錄取后一律不換錄、不退檔。
第五章入學與畢業
第二十四條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按照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規定,在三個月內對其入學資格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直至取消其入學資格。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者,一經查實,即取消學籍,并報省教育主管部門處理。
第二十五條根據國家規定,本校按湖北省物價局核定的收費標準向學生收取學費、住宿費等相關費用。具體收費標準隨招生計劃向社會公布。
第二十六條學校設有多項獎助措施幫助學生完成學業。獎學金包括國家獎學金、學校設立的優秀學生獎學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等。學校提供一定數量的勤工助學崗位,幫助學生解決學習、生活困難。根據國家政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入學前到戶籍所在地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第二十七條學校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設有“綠色通道”。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可持當地鄉(鎮)民政部門證明向學校申請辦理學費緩交手續。
第二十八條具有正式學籍的學生學業期滿,成績合格,達到畢業要求時,準予畢業,由學校頒發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符合授予學士學位條件者,授予學士學位并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社會人員從事招生及宣傳活動。
第三十條本校財務處是按照規定向學生收取學費、住宿費等費用的唯一機構,并出具國家事業單位統一收費憑證,不委托其他任何部門和個人收取任何費用。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各省(直轄市、自治區)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本章程僅適用于2020年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實行,由荊楚理工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三條學校招生工作聯系方式為:
通訊地址:湖北省荊門市象山大道33號
通訊單位:荊楚理工學院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448000
電話:0724-235581123558992355730
傳真:0724-2355755
學校官網網址:http://www.jcut.edu.cn
學校招生信息網址:http://zsxx.jc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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