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警官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2)
2020-06-16 11:21:24高考網整理
(四)體能條件:報考提前批公安專業的考生,須參加體能測評。體能測評的項目和標準,按照《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年修訂)》的有關規定執行,具體如下:
1.50米跑。可測次數:1次,合格標準:男性≤9.2秒,女性≤10.4秒。
2.立定跳遠。可測次數:3次,合格標準:男性≥2.05米,女性≥1.5米。
3.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測次數:1次,合格標準: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4.引體向上(男)/仰臥起坐(女)。可測次數:1次,合格標準:男性≥9次/分鐘,女性≥25次/分鐘。
以上4個項目中有3個及以上達標的,體能測評結論為合格。
(五)報考涉外警務專業的考生還需滿足高考外語成績不低于120分的單科要求。
第六章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省級招辦監督”的原則實施新生錄取工作。
(一)本科提前批(公安專業)
政治考察、面試、體檢、體測合格,高考成績達到第二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學校將根據生源計劃、考生志愿和人民警察錄用男女比例要求,綜合評價,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二)本科第二批(非公安專業)
成績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學校將根據生源計劃,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三)確定考生錄取專業時,實行“專業志愿清”的規則。
其所填報的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調劑到其它專業錄取;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
第十五條對符合國家加分投檔的考生,我校予以承認。
第十六條高考外語語種不限,但新生入學后外語課程教學只安排英語語種。
第七章監督管理
第十七條學校招生工作接受教育招生主管部門、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學校紀檢監察室投訴電話:027-61630031
學校招生辦公室申訴電話:027-61630289
第十八條對考生弄虛作假的行為將按教育部令第36號第十一條嚴肅處理。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一)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二)在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四)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五)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十九條考生入學后,學校將根據有關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時或3個月內發現不符合招生條件的,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