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大學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3)
2020-06-16 11:20:02高考網整理
第四章其它
第二十五條新生報到時,學校對其入學資格進行初審;入學3個月內,學校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凡發現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一經查實,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情節惡劣的,交相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二十六條根據國家規定,新生入學時須按湖北省物價局核定我校的收費標準繳納學費、住宿費及有關代收費用。
第二十七條學校招生聯系方式為:
通訊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大學路8號郵政編碼:443002
電話:0717-6392282、6392665傳真:0717-6394425
網址:http://www.ctgu.edu.cnE-mail:zbb@ctgu.edu.cn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招生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招生政策為準。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自發文之日起生效執行,由三峽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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