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海洋職業學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
2020-06-15 22:18:40高考網整理
第三章招生錄取
第十三條招生機構: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本校的招生工作。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威海海洋職業學院普通?普猩娜粘9ぷ,學校紀委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十四條招生計劃:2020年威海海洋職業學院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按照國家教育部核準的、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數據執行。招生計劃和招生專業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院招生簡章、學院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五條錄取方式: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門統一組織下,實行遠程網上錄取。
第十六條錄取批次:山東省為?婆危豢缡≌猩浫∨伟凑丈此谑≌猩鞴懿块T的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錄取原則:
夏季高考:依據國家教育部頒布的當年度《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院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各省、市、自治區教育招生主管部門有關要求,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高考成績為依據,各專業按照招生計劃對進檔考生按照專業志愿錄取。
春季高考:山東省春季高考按專業類別由高分到低分錄取。
考生的各種加分、降分均按上級有關文件執行。
錄取結果的公布渠道:學院招生信息網,招辦咨詢電話,錄取通知書等。
第十八條特殊要求:
1.外語語種:我院各專業考生不限制語種,但我院公共外語科目為英語(學院不對非英語語種的學生單獨開設語言課程)。
2.體檢標準: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的有關文件和規定執行。對隱瞞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出將給予嚴肅處理,情節嚴重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3.無男女比例限制,無單科成績限制,無口語加試要求。
第四章其它
第十九條新生復查:新生入校后,學院采取考試、核查電子檔案、體檢等形式對新生復查,對復查不合格的考生按上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條收費標準:按照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統一制定的、山東省教育廳批準的標準執行。
學費:文史類專業每生4800元/學年,理工類專業每生5000元/學年,校企合作專業每生8800元/學年。如學費標準有調整,按省最新文件規定執行。
住宿費:學生住宿實行公寓化管理。住宿費按照不高于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統一制定的標準收取。
退學退費標準按照《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