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外事職業大學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
2020-06-15 20:14:08高考網整理
四、就業狀況
學院高度重視就業,扎扎實實為學生服務,千方百計做好就業工作。學院下設就業指導委員辦公室,全面負責學生的就業,各二級學院設有專職就業專員指導學生就業。學院設有學生多元智能測試系統,努力為學生發展定位、理性擇業提供科學依據。學院目標明確,措施得力,致力于打造招生--—教學--—就業一體化鏈條,學校每年定期舉辦各類型的校園招聘會。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九條山東外事職業大學成立以校領導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條山東外事職業大學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山東外事職業大學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條中共山東外事職業大學紀檢委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招生計劃與錄取原則
第十二條學校2020年招生專業與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公布。學校2020年在各省招生專業與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網站公布為準。
第十三條在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學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規定的投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具體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門確定。
第十四條按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體制,按考生德、智、體三方面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第十五條外語語種要求:各專業對外語語種不限。
第十六條男女比例要求:各專業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條對考生體檢身體健康要求:按教育部統一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八條錄取原則
一、按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各省(市、自治區)招辦監督體制,依據各省(市、自治區)教育廳、考試院有關規定,按照考生德、智、體三方面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錄取。
二、我校同意執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三、依據各省(市、自治區)教育廳、考試院有關規定比例投檔。山東省根據考生高考總成績和志愿,按照專業招生計劃的1:1投檔審核錄取。其他各省份根據專業志愿分配按照“分數優先”原則進行。進檔考生按照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不符合錄取條件,或專業志愿確實無法滿足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四、藝術類本科專業按照招生主管部門有關文件精神確定錄取原則,在高考文化成績達到招生考試院劃定的攝影類專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按投檔考生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出現專業成績同分考生優先錄取高考文化成績高者)。專科美術類專業按照招生主管部門有關文件精神確定錄取原則,在我省專科(高職)文化錄取控制線上,按照綜合分數錄取。
六、錄取結果的公布渠道:招辦咨詢電話,學院招生信息網,錄取通知書等。
第五章其它
第十九條新生入校后,學院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進行入學體檢,對體檢不合格的學生,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條我校2020級新生學費收費標準按照山東省教育廳和發展改革委的規定執行,以山東省教育廳公布的為準。
第二十一條退費按照《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新生入學一年后,學習期間可以根據學校有關轉專業的規定提出調整專業申請,學校根據社會對人才需求狀況的發展變化,必要時按規定適當調整學生所學專業并報省教育廳審查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