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鋁業職業學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
2020-06-15 20:11:00高考網整理
(八)辦學成就
建校60多年,學院不斷穩定普通高職教育辦學規模,積極開展各類職業培訓,形成了培訓、繼續教育、成人學歷教育、在校生自考本科教育同步進行的多元化培訓辦學體系,是中國鋁業集團有限公司員工培養培訓基地,年均培訓3000余人次,為中國鋁業集團有限公司及全國有色金屬行業企業、省內企事業單位培養了大批專科人才,培訓員工50000余人次,為中國有色金屬行業和山東省經濟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
近年來,學院省部級以上科研立項70余項,省部級以上科研成果500余項,公開發表論文600余篇,主編、參編、出版教材及著作百余部,教育部“十一五”規劃立項教材1部,獲得國家專利22項,建成省級特色專業3個,省級精品課程15門,市級重點專業5個,院級精品課程40余門,省級精品資源共享課5門,國家級骨干專業2門。
學院先后榮獲全國企業管理培訓工作先進集體、全國職工教育先進單位、山東省職工教育先進單位、山東省企業教育培訓先進單位、全省職業技能鑒定工作先進單位、中國有色金屬行業職工教育先進單位、有色金屬行業職業技能優秀鑒定站、現代學徒制試點院校、校企一體化合作辦學示范院校等榮譽稱號。
第三章組織機構
(一)山東鋁業職業學院成立以院長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二)山東鋁業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本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三)山東鋁業職業學院監察處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檢查。
第四章招生計劃
(一)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
學院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專業發展、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分配招生計劃。
(二)招生專業
招生專業和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招生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三)層次:高職
(四)學制:三年
第五章招生條件和錄取規則
(一)招生條件
對考生的應試外語語種沒有具體限制,男女生沒有比例要求,身體健康狀況要符合教育部體檢有關要求。
(二)錄取規則
1.實行遠程網上錄取,錄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試院的統一領導和監督下進行,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由我院招生辦公室具體實施。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無相關科目成績要求。
2.對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執行相關省份的投檔規定,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接受投檔,第一次填報志愿的投檔考生不足時,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征集后續志愿考生。對未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優先,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的原則錄取,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本校專業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檔考生不足時,再錄取后續志愿考生,以此類推。第一志愿與第二志愿沒有分差要求。
3.專業志愿錄取原則,專業分配“志愿優先”。若某專業第一專業志愿考生超過計劃數,按考生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分低的考生再按第二專業志愿排序錄取;若第一專業志愿考生不滿足某專業計劃,則錄取第二專業志愿考生,依此類推。在第一、二志愿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招生計劃時,可從服從調劑的考生中進行調劑,對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予以退檔。
4.新生錄取后由我院簽發錄取通知書,并通過郵政部門直接寄發給考生。錄取結果將通過各省招生辦公室規定的渠道和山東鋁業職業學院網站及時公布,請考生注意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