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南山學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
2020-06-15 10:53:03高考網整理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十條學校成立了由校長任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的招生工作;設立招生錄取紀檢監察組,監督招生錄取工作。招生辦公室作為常設機構,負責處理學校招生日常事務,其職責是:
1.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規章制度,以及所屬教育行政部門和省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或實施細則;
2.根據國家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及有關規定,編制并報送本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向社會公布由教育主管部門審核通過的招生章程;
3.開展招生宣傳工作,實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長介紹本校情況和錄取規則,不做誤導考生和家長的宣傳和承諾;
4.組織實施本校錄取工作,負責協調和處理本校錄取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5.對錄取的新生進行復查;
6.支持有關招生管理部門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統籌考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和學校往年計劃等因素編報分省計劃并報主管部門審核。
第十二條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第五章招生條件和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招生對象
1.普通本科、?疲ǜ呗殻赫猩鷮ο鬄閰⒓2020年普通高考且成績達到我校投放了招生計劃的。ㄗ灾螀^、直轄市)相應批次錄取線的考生;飛行技術專業面向山東省、黑龍江省、吉林省、河南省、安徽省、廣東省、陜西省、湖北省、江蘇省、寧夏回族自治區招生,按照《普通高校飛行技術專業招收飛行學生實施辦法》,須參加學校、民航局方體檢隊、航空公司組織的體檢、面試、背景調查,合格后,在中國民航招飛信息系統填報有效合格志愿,方可報考。
2.春季高考本科、專科(高職):招生對象為山東省參加2020年春季高考且成績達到我校相應批次錄取線的考生。
第十四條身體健康狀況
1.飛行技術專業考生身體健康狀況按中國民用航空局發布的民用航空行業標準《民用航空招收飛行學生體格檢查鑒定管理辦法》(民航發【2007】37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2.空中乘務、民航空中安全保衛專業要求:五官端正,身體健康,身材勻稱,性格開朗,舉止端莊;女生身高164-172CM,男生身高174-184CM;18.5≤體重指數(BMI)=體重(kg)/身高(M)∧2≤24;眼球無變形,無色盲、色弱、斜眼,空中乘務專業矯正視力達到C字表0.7或以上,民航空中安全保衛專業裸眼視力達C字表0.7或以上。3.其它專業考生身體健康狀況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要求考生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
4.空中乘務、民航空中安全保衛專業考生,入學后須參加我校組織的民航醫院專業體檢,體檢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轉入我校其他專業。
第十五條外語語種要求:飛行技術專業只招收英語考生,其它專業對外語語種不作限制。
第十六條男女比例:飛行技術、民航空中安全保衛專業只招收男生,其他專業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七條錄取原則
1.錄取批次: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我校各專業錄取批次為準(其中飛行技術專業屬本科提前批)。
2.認真貫徹國家和各省已出臺的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有關規定,對參加春季高考的考生,按照“知識+技能”總分擇優錄取。
3.各批次錄取原則:根據各省的志愿設置及投檔錄取原則進行錄取。
對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執行相關省份的投檔規定,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錄取,第一次填報志愿的投檔考生不足時,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征集(后續)志愿考生。
對未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優先,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的原則錄取,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檔考生不足時,再錄取后續志愿考生。
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對選考科目的規定按照當地省份有關規定和我校設定的科目類別執行,選考科目與報考專業要求相匹配。
對進檔考生專業安排:學校按“分數優先”的原則進行錄取,即按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滿足考生的專業志愿。學校在招生錄取和安排專業時,相同條件下優先考慮外語聽力成績高的考生。
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原則。
空中乘務、民航空中安全保衛專業:執行普通文理類投檔錄取政策,其中山東省需關聯考生專業合格成績投檔。
4.飛行技術專業要求總分、英語成績達到民航局規定的分數,其他專業對相關科目不作特殊要求。
5.藝術類各專業錄取原則:
(1)報考我校藝術類本科專業的考生:
須取得省級藝術類專業統考本科合格證,其中山東省音樂表演專業考生須取得濟南大學音樂類《專業測試合格證》。
。2)報考我校藝術類?茖I的考生:
音樂表演、舞蹈表演專業須取得省級藝術類專業統考本科或?坪细褡C或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專業測試合格證;空中乘務、民航空中安全保衛專業山東省考生須取得我校頒發的《專業測試合格證》,省外考生入學后進行專業測試,不符合條件的考生須轉入其他專業。
。3)在文化和專業成績均上線的基礎上,對進檔考生按以下原則錄取:
①藝術類本科(含美術類和音樂類)
對按考生綜合成績投檔的省份,按綜合成績確定錄取專業;
對按專業或者文化成績投檔的省份,以專業成績為依據進行專業分配;河南省按專業成績投檔,以專業成績為依據進行專業分配。
②藝術類專科
a.美術類
對按考生綜合成績投檔的省份,按綜合成績確定錄取專業;
對按專業或者文化成績投檔的省份,以專業成績為依據進行專業分配;河南省按專業成績投檔,以專業成績為依據進行專業分配。
b.音樂類、舞蹈類:
以文化成績為依據進行專業分配。
第十八條執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