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科技大學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
2020-06-14 18:27:24高考網整理
4.藝術類考生錄取規則:
(1)山東省音樂學專業的考生,須參加“山東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音樂類專業聯考(濟南大學平臺)”且測試成績合格。我校從聯考合格考生中擇優選取符合本校招考要求的合格考生名單,其中,音樂學(器樂方向)僅限二胡、揚琴、竹笛、琵琶、中阮、笙、薩克斯、單簧管、大提琴;音樂學(聲樂方向)僅限美聲唱法、民族唱法。合格考生名單將于聯考成績公布后在學校招生信息網公布。我校按照山東省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取實施辦法,對于進檔考生按專業課成績由高到低錄取,若專業課成績相同,文化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2)山東省美術類專業的考生,按綜合分投檔。
(3)外省的美術類考生,使用所在省的藝術類統考成績,按照所在省份的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取實施辦法,在投檔的考生中,按專業課成績由高到低錄取,若專業課成績相同,依次按照考生投檔成績、語文成績、數學成績、外語成績進行。
(4)對于文理兼招的藝術類專業,該專業錄取時根據錄取原則按文、理科招生計劃分別排序錄取。
5.綜合評價招生、高水平運動員等其他招生類型錄取原則,以上級有關政策及學校公布的招生章程為準。
6.錄取結果的公布渠道:省級招生查詢網站,學校招生網站,錄取通知書等。
7.綜合改革省份浙江、上海、山東、北京、天津、海南等省(市)考生依據我校要求的專業選考科目范圍,按照所在省份的招生錄取實施辦法等相關文件規定擇優錄取。對于實行院校專業組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和專業級差的原則分配專業,擇優錄取,即第一至第二專業志愿、第二至第三專業志愿,分別扣減級差3分、2分,第三至以后專業志愿,不再扣減專業級差分。
第五章收費、退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十九條學校收費按照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準的標準執行。若上級主管部門收費標準調整,學校將按照上級規定作相應調整。
第二十條退學學費退還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魯政辦字〔2018〕98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在3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弄虛作假冒名頂替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二條獎助學金及資助特困生政策:
學校設立學生獎學金用于獎勵成績優秀、學習成績進步、某些方面有特長或取得突出成績的學生。全面落實國家和山東省學生資助政策,充分發揮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等作用的基礎上,學校強化精準資助和資助育人功效,積極采取措施,爭取社會資助,千方百計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解決實際困難,構建了以社會獎助學金、勤工助學、困難補助、新生“綠色通道”、助航工程、愛心捐助、愛心銀行和“手拉手”關愛等為主要內容的助學體系,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使他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機會。
第六章證書頒發
第二十三條對達到畢業要求的畢業生,頒發山東科技大學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學歷證書;對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
第七章其它
第二十四條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請考生及家長謹防上當。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學校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532-86057077
招生監督電話:0532-86058201
學校網址:http://www.sdust.edu.cn
本科招生網:http://zs.sdust.edu.cn
郵箱地址:zsb@sdust.edu.cn
通信地址:山東省青島市黃島區前灣港路579號
郵政編碼:266590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由山東科技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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