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6-13 16:28:06高考網整理
長春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專科層次招生工作。
第三條學校全稱:長春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層次:專科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專科學校
學校地址:長春市農安經濟開發區合隆鎮長隆大街2015-1號
第二章收費標準
第四條學費收取標準
專科專業:
1.美術教育專業:每生每學年3300元
2.學前教育專業:每生每學年3300元
3.音樂教育專業:每生每學年3300元
4.早期教育專業:每生每學年3300元
5.小學教育專業:每生每學年3300元
6.特殊教育專業:每生每學年3300元
7.美術(書法)專業:每生每學年5100元
第三章學歷證書頒發
第五條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專科畢業生由長春師范高等專科學校頒發國家規定的專科畢業證書,高職畢業生由長春師范高等專科學校頒發國家規定的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第四章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第六條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資助政策主要內容
我校按照《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要求,建立了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包括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助學貸款代償等學生資助政策。
入學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家庭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級教育部門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用于解決學費和住宿費。入學時,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可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報到。入校后,由學校核實認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第七條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校內資助政策主要內容
我校從事業收入中足額提取5%的經費,設立了校內獎學金(校長獎學金、一等獎學金、二等獎學金、三等獎學金)和勤工助學崗位等資助項目。
第八條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對象認定及相關程序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指學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籌集到的資金,難以支付其在校學習期間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的學生。學生可以在入學時申請家庭經濟困難認定,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困難認定結果,按照國家資助政策相關規定予以相應的資助。
第五章錄取說明
第九條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各專業統考外語語種不限。
第十條批準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各專業男女不限。
第十一條經批準的身體及健康狀況要求
執行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訂并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