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鋼鐵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2)
2020-06-13 11:30:07高考網整理
第十三條甘肅鋼鐵職業技術學院對考生體檢的要求按照教育部、衛健委、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四條我院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和甘肅省教育廳規定要求的形式公布,考生亦可登錄我院官方網站查詢。
第十五條招生咨詢方式有:
招生辦電話:(0937)62831425971200
傳真:(0937)5971179
學院網址:http://www.gsgtzy.cn
第六章其他
第十六條被我院錄取的考生,經省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后,由學院直接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十七條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和學院規定的有關證件,按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對未辦理請假手續而逾期未報到者,按自動放棄入學資格處理。綜合評價、五年一貫制錄取的學生,報到入學時須按當年招生方案要求提供相關證件、材料的原件,弄虛作假者取消入學資格;入學3月內,按照學院規定進行思想政治、文化水平、身體狀況等方面的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八條學費收費標準、住宿費收費標準按(嘉發改物價發〔2018〕14號)文件執行。
第十九條國家獎學金(每人每年8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每人每年5000元)、國家助學金(平均每人每年3300元)。另外學院設有學院獎學金,勤工助學崗位等,獎勵品學兼優學生,幫助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二十條學生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由學生本人和家人(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以支付學費、住宿費,貸款政策按國家有關政策執行。
第二十一條我院畢業生符合畢業條件的由學院發放國家注冊的全日制統招高職(專科)畢業證。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適用于甘肅鋼鐵職業技術學院全日制高職層次招生。
第二十三條學院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辦法如與本章程有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四條學院招生宣傳工作由招生辦公室負責,校內其他單位組織的招生宣傳須經招生辦公室批準后方可實施。凡未經招生辦公室批準,私自宣傳導致的招生問題,后果由宣傳單位自負。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學院招生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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