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交通大學博文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2)
2020-06-13 11:22:11高考網整理
第十三條對于各類增加分數和降低分數投檔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程序,按時完成調檔、閱檔、退擋、審核等各環節工作,保證考生電子檔案的正常周轉和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十五條江蘇省考生實行“先分數后等級”的方法,要求考生選測科目等級為CC(含)以上,錄取時主要考慮語數外三門統考科目成績,在同等條件下考慮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及考生綜合素質。
第十六條內蒙古考生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份,考生在填報專業志愿時,本人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選考科目須與我院公布的專業選考科目要求一致。進檔考生如存在高考總分和位次號相同,我院按照選考科目總成績高者優先錄取。某些專業投檔線上選考科目生源不足時,我院執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可調劑錄取選考其它科目并有服從專業調劑志愿的考生。
第十八條新生入校后,學院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院將根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弄虛作假者,取消其入學資格,退回原籍。
第十九條所有招生專業均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條學院外語授課語種為英語。
第二十一條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最新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錄取時應、往屆考生一視同仁。
第五章收費標準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根據《甘肅省定價目錄》(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告[2018年]第1號)相關內容規定,我院確定新生學費標準為:經濟管理類、文史類為每生每年14000元;理工類、藝術類每生每年15000元。
住宿費:4人間每人每學年1350元;6人間每人每學年1200元.
第二十四條優秀學生享受國家獎學金8000元/人·學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人·學年和國家助學金3000元/人·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享有國家助學貸款等助學制度。另外,學院還設優秀學生獎學金、單項獎學金、新生獎學金和其它獎學金制度。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學院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有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六條學院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由招生就業處負責,校內其他單位組織的招生宣傳須經招生就業處批準后方可實施。凡未經招生就業處批準,私自宣傳導致的招生問題,后果由宣傳單位自負。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由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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