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汽車職業大學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6-12 22:20:51高考網整理
西安汽車職業大學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確保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教育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結合學校辦學及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實施陽光招生,全面公開招生信息,接受紀檢部門和廣大考生的全程監督,公平公正、規范有序地開展招生工作。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三條學校全稱:西安汽車職業大學
國標代碼:13738
辦學類型:民辦全日制本科高校
辦學層次:普通本科、高職(專科)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院名稱:西安汽車職業大學
證書種類:普通高等教育本、專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西安汽車職業大學是經國家教育部批準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民辦普通本科院校。
第五條辦學地點:
臨潼校區:陜西省西安市臨潼區渭北工業園秦王一路郵編:710600
學校網址:http://www.xac.edu.cn/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學校成立招生委員會。學校招生委員會是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由校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主要負責確定招生政策,制定招生計劃,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項,對招生工作決策程序、決策執行情況和組織管理及招生工作實施監督檢查等。
第七條學校招生委員會依托招生辦公室開展工作,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組織實施學校招生委員會決定。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從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八條學校根據陜西省教育廳下達的招生總計劃,貫徹國家的有關招生政策,制定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上報上級主管部門。經審定后,通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向社會公布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第九條學校2020年招生專業及計劃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為準。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條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考生進行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調檔比例執行所在省(市、區)規定。
第十一條院校志愿實行順序志愿省份,錄取以志愿優先為原則,即按考生填報的院校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只有當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線上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人數少于招生計劃時,才錄取第二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依此類推。實行平行志愿省份,錄取則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
第十二條對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批投檔)的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原則安排專業,所有專業均不設志愿、專業級差;對報考的專業計劃已滿且愿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學校將在缺額的專業中進行安排;對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則作退檔處理。
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為:在考生高考統考文化課成績和專業課成績均合格的基礎上,按照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分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時按文化課成績由高到低分錄取。
第十三條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參考《普通高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
第十四條錄取無男女比例要求,不限制應試語種,學院公共外語課程均為英語。
第十五條學校在接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核準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單后以特快專遞的方式寄發通知書。
第六章入學資格審查
第十六條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具體報到要求見《學院新生報到須知》。
第十七條新生入學后,學校在3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入學資格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具體違規情況予以處理,情節嚴重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八條學校根據《西安汽車職業大學學生管理細則》《西安汽車職業大學學籍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進行管理,按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對學生進行培養。
第十九條學生完成規定學業經審查達到畢業標準的,頒發西安汽車職業大學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或高職(專科)畢業證書。
第七章收費標準
第二十條嚴格按照價格主管部門、陜西省教育廳、財政廳的收費規定收費。
第八章獎、貸學金及困難學生資助措施
學校實行“獎學金、助學金、生源地助學貸款、困難補助”等資助措施,在注冊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入學。
第二十一條學校獎學金覆蓋率超過35%。
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
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
國家助學金:2800-3800元/年;
綜合獎學金:優秀學生標兵2000元/年;優秀學生干部800元/年;一等獎1500元/年;二等獎1000元/年;三等獎500元/年。
第二十二條學校為貧困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并根據工作種類、強度、時間、工作態度及完成情況發放報酬。
第二十三條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申請每人每年不超過8000元的生源地助學貸款。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經學校招生委員會制定,陜西省教育廳審核通過,陜西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公布生效。
第二十五條聯系方式:
招生咨詢電話:029-62520000400-029-1987
學校微信公眾賬號:qiche029QQ:800006772
招生信息網址:http://www.xac.edu.cn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未盡事宜或與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規定不一致時,以教育部及生源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政策規定為準,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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