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學華清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2)
2020-06-12 22:12:09高考網整理
第十九條藝術類專業的錄取。
1.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符合投檔條件,按照專業志愿順序和各省專業課統考(聯考)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錄取。
2.藝術類考生如專業課統考(聯考)成績相同時,參照文化課成績及位次由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二十條如學院錄取政策與所在省錄取政策相沖突,按所在省的錄取政策執行。
第二十一條本科計劃的1%作為預留計劃,用于調節各省(市、區)統考上線生源不平衡問題。
第二十二條所有錄取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必須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修訂的《普通高等學院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的要求。
第二十三條學院將依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進行新生資格審查和身體復查,對不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四章其他
第二十四條學費及住宿費收費標準依據陜西省價格相關部門備案核準的標準執行。建筑學專業22000元/學年;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攝影、舞蹈表演、音樂表演等5個專業24000元/學年;其余專業20000元/學年;住宿費1000-1800元/學年。
第二十五條學院建立了以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爭先創優”獎學金、新生獎學金等多種方式并舉的獎勵資助體系。同時對經濟困難學生開通新生入學綠色通道,并提供勤工助學崗位,保障其順利入學。
第二十六條學生入學后,學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經考核合格,頒發西安建筑科技大學華清學院畢業證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和陜西省學位委員會有關精神,符合《西安建筑科技大學華清學院授予學士學位實施細則(試行)》文件規定者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學華清學院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七條學院互聯網域名:http://www.xauat-hqc.com,學院微信公眾號:hqxy2004招生信息網:http://zs.xauat-hqc.com/招生咨詢電話:029-82628201,029-82628205(傳真),郵箱:xjdhq@126.com。
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及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及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適用于西安建筑科技大學華清學院2020年招生工作,擇優標準的具體細則按《關于西安建筑科技大學華清學院招生章程的補充細則》的相關條款執行。
第三十條本章程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學華清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西安建筑科技大學華清學院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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