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應用技術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6-12 13:41:39高考網整理
湖南應用技術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政策的規定,為更好地貫徹教育部高校招生"陽光工程"的要求,規范學校全日制本專科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名稱:湖南應用技術學院,國標代碼:13809,湖南省招生代碼:4745,
辦學類型:民辦應用型本科高校,地址: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區善卷路2058號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三條學校成立由校領導和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學校招生政策,討論決定有關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四條學校設立招生就業處,負責制定的有關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招生考試和錄取工作。
第五條學校成立由紀委監察和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紀檢監察辦公室,負責監督招生政策的貫徹落實以及招生錄取的公開、公平、公正,嚴格實施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招生計劃及招生專業要求
第六條2020年我校面向13個省(市、區)招生,詳細計劃以各省(市、區)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第七條本科招生專業: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機械電子工程、汽車服務工程、行政管理、物流管理、酒店管理、電子商務、財務管理、園藝、林學、園林、水產養殖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數字媒體藝術、英語、商務英語、物聯網工程、數字媒體技術、漢語言文學、文化產業管理。專科招生專業:機械設計與制造、機電設備維修與管理、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財務管理、國際經濟與貿易、酒店管理、行政管理、園林技術、建筑裝飾工程技術、數字媒體藝術設計、商務英語、計算機應用技術、軟件技術。
第八條學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
第九條考生身體健康狀況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以及最新文件精神執行。考生入校后進行體檢,不符合標準的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第四章錄取規則及畢業證發放
第十條學校的招生錄取工作嚴格按照教育部《關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各省(市、區)有關招生文件規定實施。
第十一條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錄取原則,以德、智、體綜合衡量,擇優錄取,按照志愿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擇優錄取非一志愿考生。從高分到低分錄取,不設分數級差。錄取專業不能滿足考生志愿時,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同分考生按語文、數學、英語的順序再次排名。
第十二條學校嚴格執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高考優惠加分和降分政策。
第十三條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本科專業(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數字媒體藝術)、專科專業(建筑裝飾工程技術、數字媒體藝術設計)只招美術類考生,在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達到生源省所在批次錄取分數線的基礎上,進檔考生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成績=文化成績×30%+專業成績×70%),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專業成績高者。生源所在省有特別要求的按省級招辦確定的原則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