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職業技術大學2020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2)
2020-06-11 21:43:53高考網整理
第五章 收費標準
第八條 學費
本科:汽車服務工程、油氣儲運工程、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計算機應用工程、軟件工程、土木工程、財務管理、會計、電子商務、學前教育、休閑體育專業學費為20000元/年/生;數字媒體藝術、服裝與服飾設計、工藝美術專業為22000元/年/生。
專科:所有專業學費為9800元/年/生(具體以物價部門備案為準)。
第九條 住宿費:1400元/學年(6人間)(泉價[2015] 47號)
第十條 代辦費(書籍資料費等):詳見《新生入學指南》通知,采取預收制,畢業前結算,多還少補。
第十一條 退費標準:參照2019版《福建省民辦教育收費管理實施細則》文件規定執行。
第六章 獎、助學金設置
第十二條 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學校在校學生可享受國家設立的國家獎學金、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可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
第十三條 為鼓勵進步、表彰先進,學校還設立了學習獎、職業技能獎、科研獎、才藝獎、宣傳獎、創品牌獎、素質教育獎、體育競技獎等20余大類獎學金。為了幫助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校設立了百萬愛心工程、家園基金、勤工助學中心、百名學生助理培養計劃等助學體系。
第七章 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 本科批次錄取原則
根據各省(區、市)生源情況以及相關規定,確定提檔比例。學校面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普通類各專業的錄取規則,除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有特別規定外,均采用“分數清(即分數優先、遵循志愿)”,不設置專業級差的錄取規則。對于按院校志愿投檔的,學校將同一批次考生按投檔分從高到低進行排序;對于按專業志愿投檔的,學校將同一批次、同一專業志愿的考生按投檔分從高到低進行排序。當投檔分相同時,按照考生單科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對于采用文理分科的批次,文科單科成績的排列順序為語文、數學、外語;理科單科成績的排列順序為數學、語文、外語;對于不分文理科的批次,單科成績的排列順序為語文、數學、外語。當考生所填專業志愿均未錄取時,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將根據分數情況調劑到相關專業;投檔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又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第十五條 藝術類錄取原則
1.其他省市的藝術類專業錄取按生源省制定的錄取原則執行,無具體規定的,參照福建省藝術類錄取原則執行。
2.美術類:在文化成績、專業成績均分別達到藝術類本科最低錄取控制線的基礎上,以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投檔原則為準。福建考生報考我校美術類本科專業志愿,專業成績以福建省統考成績為準,在文化成績、專業成績均須分別達到藝術類本科最低錄取控制線的基礎上,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十六條 體育類錄取原則
體育類:文科體育類和理科體育類考生分別按本科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綜合分相同時,先按同等優先,再按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以此確定每一個考生在其群體中的位次。單科成績的排列順序:文科體育類依次為省級專業統考成績、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理科體育類依次為省級專業統考成績、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
第十七條 專科批次錄取原則
均實行專業志愿平行投檔的原則,依次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報考專科批次藝術類美術類專業的福建省考生,實行專業平行志愿投檔模式。綜合成績參考福建省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取原則的綜合分折算方法。
第十八條 根據各省教育考試院有關降分錄取的規定,學校在各生源省錄取時出現生源不足情況下,填報學校的考生可享受最低錄取控制線降分錄取政策。
第十九條 外語語種:我校僅提供英語語種教學
第二十條 招生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錄取結果將在學校網站上公布,以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結果為準。
第八章 學歷證書頒發辦法
第二十一條 按教育部有關規定,符合畢業條件的學生,將取得國家承認學歷并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頒發證書學校名稱:泉州職業技術大學,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列》及本科層次職業教育試點的相關文件精神授予學位。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由泉州職業技術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 學校招生辦聯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晉江市內坑鎮大學路泉州職業技術大學招生辦公室(郵編:362268)
電話:0595-22500777
(招生章程以最終主管部門審核公示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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