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2)
2020-06-11 16:55:26高考網整理
四、四年一貫制
根據《安徽省教育廳關于開展“四年一貫制”技術技能型本科人才培養模式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皖教發〔2014〕13號),2014年起,我校開展“四年一貫制”技術技能型本科人才培養模式改革試點工作。試點專業屬本科層次,學制四年,學習地點在協議合作的高職院校,“四年一貫制”技術技能型本科專業院校報考代碼單列,新生入學后不得變更學習地點及轉專業。
根據《合肥學院學生學籍管理條例》、《合肥學院學分制學士學位授予實施細則》(院行政〔2017〕203號),對符合畢業條件者,頒發合肥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合肥學院學士學位證書。畢業證書格式依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教育部關于當前加強高等學校學歷證書規范管理的通知》(教學〔2002〕15號)和安徽省教育廳有關規定執行,嚴格按照招生時確定的辦學類型和學習形式,以及學生招生錄取時填報的個人信息,填寫、頒發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及其他學業證書。
具體詳見《“四年一貫制”技術技能型本科2020年招生簡章》。
五、收費標準
按照安徽省物價局、安徽省財政廳和安徽省教育廳核準的標準執行。收費標準如有變更,以安徽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最新收費標準執行。
中外合作專業學費及其他各項費用詳見《合肥學院2020年中外合作招生簡章》。
六、其它
1、新生報到入學后,學校將對新生錄取資格進行復查。經復查發現不符合錄取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2、高水平運動員考生按《合肥學院2020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簡章》的錄取原則進行錄取。
3、為鼓勵優秀學生報考我校,我校設立了新生入學獎學金,同時,為鼓勵學生努力學習、幫助經濟困難的學生完成學業,我校建立了完善的獎學金、助學金、困難補助等制度。
4、畢業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學歷證書,依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教育部關于當前加強高等學校學歷證書規范管理的通知》(教學〔2002〕15號),不同類型的招生,嚴格按照招生時確定的辦學類型和學習形式,以及學生招生錄取時填報的個人信息,填寫、頒發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及其他學業證書,中外合作本科專業、對口招收本科專業、“四年一貫制”技術技能型本科專業等均予以標注。
招生咨詢方式:
咨詢電話:0551-62158118傳真:0551-62159118
網址:www.hfuu.edu.cn
本章程由合肥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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