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信息工程大學濱江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6-11 15:27:08高考網整理
南京信息工程大學濱江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為保證我校2020年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實施,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規以及教育部、江蘇省關于本科生招生的最新政策,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概況
第一條南京信息工程大學濱江學院成立于2002年,是經教育部批準、由南京信息工程大學和南京信息工程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共同舉辦的獨立學院。南京信息工程大學是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是江蘇高水平大學建設高校。南京信息工程大學的持續快速、高質量發展為濱江學院的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持。
學院新校區位于無錫市錫山大道333號,毗鄰錫東新城核心區。新校園占地總面積1101畝,建筑總面積30.65萬平方米。濱江學院、南信大無錫研究生院、南信大無錫研究院、國際教育學院和校地合作企業“五位一體”的辦學定位,形成涵蓋本科生、研究生和留學生的完整人才培養體系。學院契合地方經濟社會發展需求,設有物聯網工程學院、電子信息工程學院、自動化學院、軌道交通學院、環境與生物工程學院、大氣與遙感學院、理學院、商學院、人文法政學院、傳媒與藝術學院、國際教育學院等11個二級學院,43個本科專業(含方向),覆蓋理、工、文、管、經、法、藝等七大學科門類。2019年,金融工程、物聯網工程、電子信息工程等3個專業入選江蘇高校一流本科專業。
第二條學校基本情況
1.學校全稱:南京信息工程大學濱江學院
2.學校代碼:13982(國標)、1806(江蘇省)
3.學校地址:江蘇省無錫市錫山大道333號
4.辦學性質:民辦普通本科教育獨立學院
5.招收類型:全日制普通類高等學歷教育
6.辦學層次:本科
7.招生計劃: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正式公布為準,考生也可登錄南京信息工程大學濱江學院主頁(http://www.bjxy.cn)查詢。
8.證書名稱:南京信息工程大學濱江學院畢業證書;南京信息工程大學濱江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9.證書頒發辦法:符合畢業條件的,頒發南京信息工程大學濱江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南京信息工程大學濱江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10.收費標準:
學費:人文社科類專業14000元/年·人,理工科類專業15000元/年·人,藝術類專業16500元/年·人,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嵌入式培養)、軟件工程(嵌入式培養)專業17000元/年·人;住宿費每人每年1500元。(注:以上收費標準如有變動,以江蘇省物價部門最新批復為準。)
11.就業創業:歷年畢業生就業率均達95%以上,獲批省級大學生創新創業實踐教育中心建設點等榮譽。
第二章錄取規則
第三條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試成績為主,按照公平、公正、公開和擇優的原則錄取。
1.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對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規定執行。
2.建議統考語種非英語的考生報考所學語種的專業。我校僅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
3.我校各專業(方向)錄取不規定男女性別比例。
4.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提供的生源分布情況和相關規定調檔,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5.實行非平行志愿省份的考生院校志愿采用“志愿清”的方式錄取,即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考生,如第一志愿未錄滿,再錄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類推;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院校投檔規則進行錄取。
6.進檔考生專業志愿采用“分數清”的方式錄取,即分數優先。專業志愿之間無級差,根據高考分數由高到低、不分專業級差進行排隊,按考生所報專業志愿確定錄取專業,如果所報第一專業已滿,按順序考慮第二專業,依此類推。
7.當進檔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我校依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出臺的同分排序規則(或排序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確定專業。若考生所在省(市、區)沒有明確的同分排序政策,則按專業志愿順序靠前的優先錄取,如仍相同,則文科類考生再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分數從高到低進行排序,理科類考生再依次按數學、語文、外語分數從高到低進行排序,藝術類考生再依次按文化總分、語文、數學、外語分數從高到低進行排序。按照以上規則排序后,如仍相同,則綜合衡量考生德智體美發展情況,擇優錄取。
8.學校認可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藝術類專業統考成績,考生須參加當地省(直轄市、自治區)藝術專業統考并成績合格。對文化分和藝術專業分均達到當地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學校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調閱檔案,按照文化分與專業分之和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9.在不降分錄取的前提下,學校認可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符合教育部有關規定的加分投檔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