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醫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6-10 16:52:17高考網整理
牡丹江醫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招生管理工作,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公平公正地選拔符合培養要求的學生,學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關于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的通知》及主管部門相關文件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厩闆r
1、學校名稱:牡丹江醫學院(MuDanJiangMedicalUniversity)
2、學校代碼:10229(國標碼)
3、學校校址:牡丹江市愛民區通鄉街3號
4、郵政編碼:157011
5、學校性質:公辦
6、辦學類型:普通高等教育
7、辦學層次:本科、研究生
8、學校網址:www.mdjmu.cn
9、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牡丹江醫學院
10、學歷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能
第三條學校設立由書記、校長、主管校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決定有關招生的重大事項。招生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處,具體負責招生日常工作。
第四條招生對象面向全國28個省(市)、自治區,(詳見牡丹江醫學院招生計劃),招生入學以全國統一考試為主要考核形式,實施公平、公正選拔,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五條學校設有招生錄取工作紀律檢查組,負責監督招生錄取工作的全過程,監督招生政策和錄取原則執行情況,公開重大違規事件及處理結果等,學校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監督,接受新聞媒體的監督,接受考生和考生家長的監督。
第三章招生工作紀律及招生人員條件
第六條參照執行《教育部關于實行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責任制及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學校黨政主要領導是招生工作第一責任人。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招生工作任務落實到人,責任明確到人。進一步推進信息公開,不斷豐富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內涵,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精神,深入實施“陽光工程”,擴大信息公開范圍,規范公開程序和內容,提高信息公開時效,做到高校招生信息“十公開”。嚴格執行教育部關于高校招生工作“30個不得”、“六堅持”等工作禁令,堅持原則,遵紀守法,秉公辦事,廉潔自律,禁止濫用職權,循私舞弊,弄虛作假,杜絕招生工作中的虛假廣告宣傳和腐敗現象。
第七條招生工作組成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熟悉招生錄取工作有關政策、法規和程序;
2、工作認真負責,作風正派;
3、有較強的原則性和組織紀律性,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堅守工作崗位;
4、無直系親屬參加入學考試。
第四章錄取原則與專業錄取要求
第八條考生身體健康狀況必須符合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對專業錄取的要求,對于新生的身體健康狀況將以入學后的體檢復查為準,對復查不符合入學條件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九條錄取原則:
1、按照國家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三方面,擇優錄取。
2、各批次專業錄取最低分數線要求不低于各省、自治區和直轄市相同批次錄取控制線。
3、錄取細則:
(1)對于進檔考生,除內蒙古自治區及高考改革實施省份外,均以考試成績優先為原則,按實際高考分數排序進行專業錄取。即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依次錄取。如:考生分數未達到第一專業志愿錄取分數,即看是否達到第二專業志愿錄取分數,依次類推,在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調劑至缺額專業;對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2)特殊省份錄取原則: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規則,專業錄取時按投檔成績排序錄取。
江蘇省生源,按“分數優先,后單科比較、再等級”的原則錄取,要求選測科目等級為C,必測科目等級為C,技術科目等級為合格。
天津市、浙江省、山東省、海南省生源,按新標準執行。
(3)專業錄取時,不設專業志愿分數級差。按高考實際分數排序錄取。高考實際分數相同時,依次按照政策加分、外語、理科綜合、數學、語文逐項比較進行錄取。例如:高考分數和加分條件均相同時,以外語分數由高到低排序進行專業錄取,若外語分數也相同,按理科綜合分數排序錄取,以此類推。
(4)其它說明:我校認可各。▍^、市)按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中的照顧政策。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各。ㄗ灾螀^、直轄市)招辦的規定加分提檔,但錄取專業時以實考分數為準(內蒙古以投檔成績為準。)
4、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色盲、色弱不能報考我校相關專業。
5、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將對報考資格和身體情況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視不同情況依據學籍管理辦法予以相應處理。凡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