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大學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6-10 15:41:15高考網整理
長春大學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我校本年度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專科層次招生工作。
第三條學校全稱:長春大學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層次:本科、專科
第四條學校主校區地址:吉林省長春市朝陽區衛星路6543號。
學校西校區地址:吉林省長春市朝陽區衛星路8326號。
第二章收費標準
第五條學費收取標準
本科:
漢語國際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機械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車輛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特殊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漢語言文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政治學與行政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公共事業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數學與應用數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園林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食品質量與安全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食品科學與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機械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3000元;
學前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工業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
財務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
工商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
會計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
旅游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
市場營銷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
物流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
材料科學與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
風景園林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
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200元;
經濟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200元;
金融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200元;
金融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200元;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
電子信息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
軟件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
通信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
網絡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
物聯網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
信息與計算科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
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
智能制造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
網絡空間安全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
電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待定;
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3000元;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
英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600元;
日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600元;
俄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600元;
西班牙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600元;
針灸推拿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600元;
康復治療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600元;
俄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0000元;
波蘭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600元;
音樂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200元;
音樂表演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200元;
網絡與新媒體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200元;
舞蹈表演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200元;
視覺傳達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
環境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
繪畫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
動畫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
專科: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300元;
學前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300元;
老年服務與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300元;
學前教育(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待定;
工商企業管理(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000元;
數字媒體藝術設計(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5000元;
第三章學歷證書頒發
第六條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本科畢業生由長春大學頒發國家規定的本科畢業證書。專科畢業生由長春大學頒發國家規定的專科畢業證書。
第四章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第七條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資助政策主要內容
我校按照《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要求,建立了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包括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師范生免費教育、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助學貸款代償、新生入學資助項目、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
入學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家庭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級教育部門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用于解決學費和住宿費。入學時,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可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報到。入校后,由學校核實認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第八條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校內資助政策主要內容
學校堅持以人才培養為核心,秉承“保障為本、能力為重、全面發展”的工作理念,以“構建和諧校園、培養學生自立自強意識、確保不讓一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為總體工作目標,形成了“獎、貸、勤、補、免”五位一體的解困資助體系。同時我校從事業收入中足額提取5%的經費用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設立了校內獎學金、單項獎、勤工助學、學費減免、臨時困難補助等具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