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師范大學2020年招生章程(2)
2020-06-10 15:24:40高考網整理
6.加試要求。報考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的考生必須有體育類專業考試合格證;吉林省書法學考生報考我校書法學專業,須參加我校書法學專業考試且成績合格;山東省音樂類考生報考我校音樂類專業須在山東師范大學組織的多校聯考中取得我校對應專業的合格證;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執行普通類批次控制線,在普通類專業相應批次進行錄取,無藝術類?蓟蚴〗y考要求,非藝術類考生也可以報考;招收其他省份的藝術類專業考生,承認相應省份對應專業的統考(聯考)合格成績。
7.少數民族預科生的招生對象為少數民族考生,預科一年,一年后按考生成績分配專業。
8.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和國際本科學術互認課程(ISEC)項目專業只錄取有專業志愿的考生。
9.工商管理類(包括人力資源管理、財務管理、市場營銷專業)、電子信息類(包括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專業)實施大類招生,學生直接選擇“專業類”填報高考志愿。錄取學生在入學后的第3學期進行專業分流,第4學期進入所選專業學習。專業分流按照學校文件和相關學院分流實施細則執行。
10.部分特殊類型專業錄取原則。
、袤w育類專業
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在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數線且專業課成績合格的投檔考生中,按高考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高考文化課成績相同時,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課成績再次相同時,按高考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運動訓練專業:按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以及《吉林師范大學2020年運動訓練專業招生簡章》等規定執行。
、谒囆g類專業
美術學、環境設計、產品設計、繪畫、動畫、數字媒體藝術、視覺傳達設計(中外合作辦學)、書法學專業:在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數線且專業課成績合格的投檔考生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成績=高考文化課成績的60%+專業課成績的100%。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照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課成績再次相同時,按高考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音樂學專業:在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數線且專業課成績合格的投檔考生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成績=高考文化課成績的60%+專業課成績的100%。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照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課成績再次相同時,按高考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音樂表演專業:在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數線且專業課成績合格的投檔考生中,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時,按照高考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高考文化課成績再次相同時,按高考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在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我校普通類專業所在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投檔考生中,按高考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高考文化課成績相同時,按高考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只錄取有專業志愿的考生,不接受專業調劑。
11.省屬公費師范專業只招收吉林省考生,就業地區分配時,生源所在地市以高考電子檔案中戶口所在地為準。
12.特殊省份的錄取。
內蒙古自治區:對于投檔考生按“專業志愿清”原則進行錄取。
江蘇。簩τ谕稒n考生依據“先分數、后等級”的原則進行錄取。當分數相同時,對于科目等級,要求理科選測科目的物理成績為B+及以上,另一門成績為B及以上,必測科目成績均為C及以上;要求文科選測科目的歷史成績為B+及以上,另一門成績為B及以上,必測科目成績均為C及以上。選測科目1、科目2的等級優先順序為(A+A+、A+A、AA+、AA、A+B+、A+B、AB+、AB、B+A+、B+A、B+B+、B+B)。其中,理科選測科目1為物理,文科選測科目1為歷史。
浙江省、山東。喊凑账谑〗逃荚囋合嚓P文件要求執行。
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海南省: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須符合我校招生專業和選考科目要求。對于進檔考生,按高考總分由高至低順序進行錄取,額滿為止;同分錄取時,依據考生位次順序進行擇優錄;同分同位次錄取時,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對于所報專業志愿無法滿足并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只在同一專業組(相同選測科目的專業設為同一專業組)內進行調劑。
第六章其他
第十一條新聞學、編輯出版學、動畫、數字媒體藝術、廣播電視編導、德語、西班牙語專業學生就讀地點在長春校區,其他專業在四平校區;本科少數民族預科生預科階段在吉林省教育學院少數民族預科班培訓基地就讀;?茖I學生就讀地點在吉林師范大學分院和吉林師范大學遼源分院。
第十二條新生入學后,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學生,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三條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以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十四條聯系方式
四平校區:吉林省四平市鐵西區海豐大街1301號
長春校區:吉林省長春市高新區卓越大街399號
學校網址:http://www.jlnu.edu.cn/
招辦網址:http://web.jlnu.edu.cn/zsb/
咨詢電話:0434-3294661
電子郵箱:jlsdzsb@126.com
聯系人:高老師、滕老師
第十五條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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