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工程技術大學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6-09 13:05:38高考網整理
遼寧工程技術大學2020年招生章程
一、學校自然情況
學校全稱:遼寧工程技術大學(國標代碼:10147)
辦學地點及校址:
遼寧省阜新市中華路47號(阜新校區中華路校園);
遼寧省阜新市玉龍路88號(阜新校區玉龍校園);
遼寧省葫蘆島市龍灣南大街188號(葫蘆島校區龍灣校園);
阜新校區中華路校園:采礦工程、采礦工程(智能開采創新實驗班)、礦物加工工程、地質工程、資源勘查工程、理論與應用力學、工程力學、材料類(含金屬材料工程、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專業)、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環境工程、環境生態工程、數學類(含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專業)、生物工程、法學、行政管理、勞動與社會保障、英語、運動訓練;
阜新校區玉龍校園:測繪類(含測繪工程、遙感科學與技術、地理空間信息工程專業)、地理信息科學、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含中職升本、專升本)、機械電子工程、車輛工程、工業設計、能源與動力工程、土木工程(含中職升本、專升本)、建筑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給排水科學與工程、建筑學、交通工程、廣播電視學、動畫、數字媒體技術、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中職升本、專升本)、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中職升本、專升本)、工程管理(中職升本)、自動化(中職升本)、會計學(專升本)、金融學(專升本)、軟件工程(專升本);
葫蘆島校區龍灣校園:安全工程、應急技術與管理、會計學、工程管理、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工商管理、金融學、國際經濟與貿易、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氣工程與智能控制、自動化、測控技術與儀器、智能電網信息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通信工程、電子信息工程、電子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網絡工程、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市場營銷、電子商務、能源化學工程。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公辦)
辦學層次:本科
辦學形式:全日制
主要辦學條件:
校園占地面積 185.5萬平方米,生均教學行政用房15.2㎡;生均宿舍面積7.9㎡;生師比20;專任教師1514人,其中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職稱占專任教師51.2%,具有碩士學位及以上學歷占專任教師84.3%;教學科研儀器總值47525.7萬元,生均教學科研儀器設備值15568.9元;圖書240.4萬冊,生均圖書78.8冊。
二、招生計劃安排
1.學校招生計劃分配原則和方法:學校招生計劃依據國家和遼寧省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結合自身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情況和各省(市、自治區)的生源情況,本著“穩規模、調結構、促就業、提質量”的原則,經學校本科招生委員會研究確定各學科門類的培養規模和分專業(類)招生計劃,主要滿足學校一流學科和重點支持學科的專業計劃。
2.預留計劃比例及使用原則:學校無預留計劃。
3.有語種限制的專業:僅英語專業只招英語語種考生,其它專業語種不限。
4.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專業:僅采礦工程、采礦工程(智能開采創新實驗班)專業只招男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59條,禁止安排女職工從事礦山井下、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其他專業(類)無男女比例要求。
學校招生計劃按照遼寧省教育廳核準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
在北京、天津、上海、山東等四省(市)設置的招生專業(類)計劃,對考試科目要求、綜合素質檔案的使用辦法,以當地教育招生考試部門及我校官方網站公告為準。
三、專業設置說明
附表:遼寧工程技術大學2020年招生專業(類)設置一覽表
四、畢業證書與學位證書說明
普通高校本科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遼寧工程技術大學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證書,達到遼寧工程技術大學學位授予標準的頒發遼寧工程技術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五、收、退費等說明
1.學費和住宿費收取標準:
按照省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向學生收費。住宿費:1200.00元/生·年,各專業學費收費標準詳見附表。
2.學費和住宿費退費辦法:
依據《遼寧工程技術大學收費管理辦法》,學生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的,學校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
3.學校建立了完善的“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社會捐助、困難補助、孤兒學費減免”等制度,保證“不讓一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具體資助內容及標準如下:
(1)獎助學金獎項及發放標準
A、國家(省政府)獎學金:獎勵特別優秀的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本專科在校生學生的獎學金,獎勵標準為8000元/生?年。
B、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資助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的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本專科在校生學生的獎學金。獎勵標準為5000元/生?年。
C、國家助學金: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本專科在校生。獎勵標準為:國家助學金一等4400元/生?年,二等2750元/生?年。
D、校內獎學金:我校面向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本科學生設立優秀學生獎學金。該獎學金設立4個等級:特等獎5000元/生?年,比例按照申報情況而定;一等獎1200元/生?年,比例為全校學生的3%;二等獎800元/生?年,比例為全校學生的8%;三等獎500元/生?年,比例為全校學生的15%。
E、勵志成才優秀大學生獎勵:學校每年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中開展勵志成才優秀大學生評選。獎勵比例為全校學生的5‰,獎勵金額為800元/生?年。
F、孤兒大學生教育資助:在校就讀的孤兒大學生,全部享受國家助學金。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減免其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
(2)國家助學貸款(主要為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具體標準和辦法如下:
A、國家助學貸款是由銀行開辦、由財政貼息、適用于高等學校中經濟確實困難學生的助學貸款。
B、國家助學貸款屬于商業性貸款,其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限貸款利率執行,不上浮。學生所借國家助學貸款在校學習期間利息國家財政全部補貼,畢業后利息及罰息由學生全額支付。
C、申請助學貸款的學生應具備以下條件:
①具備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經由其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
②遵紀守法,品德優良;
③學習刻苦,能正常完成學業;
④自愿參加勤工助學活動,但在校期間所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學業所需學費、住宿費;
⑤有符合條件的見證人推薦;
⑥貸款行規定的其它條件。
D、貸款的金額為學費加住宿費額度,但每年不得超過8000元。
(3)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招收為士官、退役后復學或入學的高等學校學生實行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學費減免。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金額,按學生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償還之前產生的利息,下同)兩者金額較高者執行;復學或新生入學后學費減免金額,按高等學校實際收取學費金額執行。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以及學費減免的標準,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超過標準部分不予補償、代償或減免。
(4)其它資助政策與措施
A.“綠色通道”:當年錄取新生家庭經濟確實存在困難,沒有辦法籌措足額學費、住宿費,可先報到入學。學校為其辦理入學手續后再根據核實后的困難情況給予相應的資助。
B.臨時困難補助及特殊困難補助:家里臨時發生變故或遭受自然災害,學生暫時無力維持學習和生活的,經過申請給予的經濟資助。
C.社會獎助學金:我校設立了山西焦煤獎學金、潞安礦業集團獎學金、藍焰獎學金、中國航天科技集團CASC獎學金、孫越崎優秀學生獎學金、新福興獎學金等多項社會獎學金。
(5)勤工助學
勤工助學是指學生在學校的組織下利用課余時間,通過勞動取得合法報酬,用于改善學習和生活條件的實踐活動,是學校學生資助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提高學生綜合素質和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有效途徑。學校專門成立了大學生勤工助學管理委員會,共有12個校內大學生勤工助學基地,能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300多個勤工助學崗位。
(具體辦理程序待學生到校后進行,本條款內容解釋咨詢電話:0418-5110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