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科技大學2020年招生章程 (2)
2020-06-09 13:04:04高考網整理
五、收退費說明
1.學費和住宿費標準:
按照省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向學生收費。各招生專業學費標準已在“三、專業設置說明”表中具體列明。各專業實際收費標準按遼寧省發改委最新審批的收費標準執行。住宿費:1000—1200元/生·年。
2.學費和住宿費退費辦法:
學生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的,學校依據《教育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進一步規范高校教育收費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教財[2006]2號),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計退剩余學費和住宿費。
3.獎助學貸等助學措施:
國家(省政府)獎學金:由中央政府(省政府)設立,獎勵學習成績優異,綜合素質高的優秀學生,獎勵標準8000元/年·人。
國家勵志獎學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資設立,獎勵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獎勵標準5000元/年·人。
國家助學金:由中央、省和市三級政府共同出資設立,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省屬學校國家助學金所需資金全部由省以上財政負擔。資助標準為一等助學金4400元/生?年、二等助學金2750元/生?年。
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由學校出資設立,獎勵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學生。標準:一等3000元/年·人;二等1500元/年·人;三等1000元/年·人。
校外獎助學金:學校設立董事會獎學金等20余項校外獎助學金,獎勵標準:1000-10000元/年·人。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最高8000元/年·人。學校可為部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具體實施辦法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六、錄取辦法說明
1.投檔比例: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投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投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具體按各省招生考試部門的要求執行。
2.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對考生體檢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入學后,我校將對新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復查,對復查后不能進行正常學習的,按學籍管理規定處理。
3.院校志愿及錄取辦法:
普通類:在實行平行志愿錄取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在不實行平行志愿錄取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考生報考院校志愿順序錄取,當第一志愿上線考生數多于招生計劃數時,不再調閱其他志愿考生檔案;當第一志愿上線考生數不足計劃招生計劃數時,在同批錄取學校控制分數線以上,按考生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對于有特殊要求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批次,學校按照相關政策規定錄取。
藝術類:我校招生的藝術類專業使用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組織的相應藝術類專業統考(聯考)成績,要求考生藝術類專業相應科目統考(聯考)成績合格,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藝術類投檔條件。在遼寧省招生的動畫、環境設計、產品設計等美術類專業為藝術類本科批第一階段平行志愿投檔錄取,對應省統考類別為美術類、統考專業為美術類、專業方向為美術類、成績專門化要求為美術類;音樂表演、表演等非美術類專業為藝術類本科批第二階段有序志愿投檔錄取,音樂表演專業對應省統考類別為音樂舞蹈類、統考專業為音樂表演、專業方向為聲樂演唱、成績專門化要求為流行、美聲、民聲(任意一項均可)。表演專業對應省統考類別為戲劇與影視學類,統考專業為表演,專業方向為表演,成績專門化要求為表演。在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錄取方式,按照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考部門政策執行。在征集志愿錄取時,按照征集省份招考部門規定執行。
4. 中(高)職升學:考生取得相應錄取資格,總成績(統考科目、專業綜合課、技能考核成績總和)達到省規定錄取分數線,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計劃錄取。當總成績相 同時,高職升學考生(非師范類專業)依次按照數學(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外語、計算機應用基礎、專業綜合課、技能考核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中職升學考生依次按照語文、數學、外語、專業綜合課、技能考核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高職升學退役士兵考生的錄取工作按遼寧省招考辦相關政策執行。
5.對高考加分考生的處理:我校在錄取中執行各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考部門關于高考加分政策。
6.進檔考生專業安排辦法:分數優先原則
普通類:按考生投檔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排排序,根據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采取“分數優先”方式安排專業;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根據成績或相關科目成績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對于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招生省有明確規定的除外,以招生省的錄取規定為學校錄取原則)。
在各專業錄取時,投檔成績(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時,理工類專業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外語;文史類專業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對已經實行高考改革且不分文理的省份,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外語成績;如仍相同,則審核考生檔案,擇優錄取。
軟件工程、網絡工程屬于高收費專業,只錄取有專業志愿的考生,不調劑錄取填報普通學費專業志愿的考生。
藝術類:實行“分數優先”錄取原則,報考考生須專業課成績合格且文化課成績達到本省藝術類專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符合我校的錄取條件,按考生文化課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擇優錄取,有專業志愿優于調劑志愿。
在各專業錄取時,考生文化課成績(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時,藝術理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外語;藝術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對已經實行高考改革且不分文理的省份,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
招生省份有統一錄取原則執行該省錄取原則,若無明確規定,執行我校錄取原則。
6.違規考生的處理:
入學后,經復查有違反招生規定或舞弊行為及身體條件不符合有關規定者將取消入學資格。
7.聯系電話、網址:
招生咨詢電話:0412-5929092/6
電子郵件:a5929096@126.com
網址:http://www.ustl.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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