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中醫藥大學2020年吉林省對口升學招生章程
2020-05-28 20:16:15高考網整理
長春中醫藥大學2020年吉林省對口升學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招生工作,保障長春中醫藥大學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自身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我校今年吉林省對口升學招生工作。
第三條學校全稱:長春中醫藥大學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學校性質:公辦
招生層次:本科
招生專業:護理學
第四條學校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凈月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博碩路1035號。
第二章 學費標準
第五條學費收取標準
護理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060元。
第三章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第六條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本科畢業生由長春中醫藥大學頒發國家規定的本科畢業證書。
第四章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第七條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
學校按照《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要求,建立了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包括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師范生免費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助學貸款代償、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直招士官國家資助、新生入學資助項目、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
入學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家庭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級教育部門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用于解決學費和住宿費。入學時,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可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報到。入校后,由學校核實認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其中,解決學費、住宿費,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國家勵志獎學金等為輔;解決生活費,以國家助學金為主、勤工助學等為輔。同時,學校從事業收入中足額提取4%的經費用于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設立了“路遙”助學金、“愛之翼”助學金、“暖冬”資助項目、“愛心超市”資助平臺等一系列資助項目用于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此外,有關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具體內容詳見《高等學校學生資助政策簡介》,此《簡介》每年統一由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印制,隨錄取通知書郵寄至每名新生手中。
第五章 錄取說明
第八條專業教學培養使用的外語語種
本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第九條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嚴格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護理學專業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肢體殘疾的考生不宜報考護理學專業。新生入校后,學校將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進行新生資格復查和入學體檢,對不符合錄取條件和在體檢中弄虛作假的學生,學校有權取消入學資格。
護理學專業男女生不限,男生只招收有志愿的考生,根據護理學專業就業特點,建議男生身高應在1.68米以上,女生身高應在1.58米以上。
第十條錄取規則
1.招生工作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2.院校志愿。在實行“非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采取“遵循志愿,總分優先”的錄取原則,學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填報長春中醫藥大學的學生,當報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時,將依次接收服從調劑的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再進行征集志愿。
3.專業志愿。我校以考生的投檔成績進行專業錄取,實行“分數優先”的錄取原則,即在德、體條件合格的前提下,優先滿足高分學生的專業志愿。
4.優先級別。對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如有高考成績排名,則按高考總分排位在前者優先錄取;如高考總分排位相同或無高考成績排名時,有專業志愿者優先,若均有專業志愿或均無專業志愿則參考相關科目的高考成績。護理學專業優先錄取“數學部分”成績高者,再相同,依次為“職業技能測試”“語文部分”“外語部分”成績高者。
5.退檔。對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報考我校未能按志愿錄取,或不符合所錄專業培養要求的考生,均做退檔處理。
6.對加分照顧考生的處理,按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和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一條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s://www.ccucm.edu.cn
招生信息網:https://zhaosheng.ccucm.edu.cn
通訊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凈月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博碩路1035號
聯系電話及部門:
招生辦公室:0431-86172018
第十二條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此章程由長春中醫藥大學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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