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護理職業學院2020年高職(專科)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章程(2)
2020-05-28 12:44:06本站原創
第五章 錄取
第十四條 錄取原則
。ㄒ唬﹦澗原則、錄取原則、專業調整原則和計劃調劑
1.劃線原則 按國家教育部和山東省教育廳的要求,實行學院負責、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監督的體制,綜合考慮學院招生計劃和考生的測試成績,劃定錄取控制線,低于錄取控制線的考生不予錄取。
2.錄取原則 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分專業按計劃依據考生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錄取。
3.專業調劑原則 考生只可報1個專業志愿,設“專業是否服從調劑”。上線考生若“專業是否服從調劑”選擇“是”,而所報專業志愿無法錄取時,可將其調劑到任一計劃未滿專業;若“專業是否服從調劑”選擇“否”,而所報專業志愿無法錄取時,無論考生成績為多少,均不予錄取。
4.計劃調劑 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各專業計劃經“1個專業志愿”和“專業調劑”仍未錄取滿額時,將剩余計劃調到其他專業。
。ǘ┕緮M錄取名單
擬錄取名單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審核通過后,于2020年6月5日至6月7日在學院招生網公示。公示的考生信息包括姓名、性別、所在中學、高?己顺煽、擬錄取高校及專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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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無異議的考生,濟南護理職業學院按照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的要求辦理錄取手續。錄取通知書由學院寄發。
第十五條 免試政策
報名參加單獨招生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在中職學校學習期間參加全國及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三等獎及以上獎項的,2020年5月27日前向我院提出申請,并填寫申請表,經學校同意并公示無異議后,免試進入我院單獨招生設置專業中某一專業學習。
第十六條 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的學生待遇
依據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規定,已被我院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考生,與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錄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考生錄取后,一律不再參加2020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及錄取。
第六章 其它
第十七條 新生入學后,學院按照教育部和山東省教育廳的有關文件規定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復查和入學體檢,對違反招生工作有關規定和體檢不合格的新生,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八條? 根據山東省公安廳等部門《關于調整駐魯普通高等學校錄取省內新生戶口遷移政策的通知》(魯公通〔2017〕109號)要求,駐魯普通高校錄取的省內新生可自愿選擇將戶口遷至學校所在地。
第十九條 學費和住宿費:學費按照山東省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批準的收費標準執行,5000元/生/年。住宿費按照《山東省大中專院校學生公寓收費管理辦法》執行。
第二十條 退學學費規定:退費按照《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 號)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獎學金等資助政策:學生依法享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省政府獎學金、省政府勵志獎學金、綠色通道和助學貸款。對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學院還設立了勤工儉學崗位等方式,確保在校的正常學習。
第二十二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和證書種類:濟南護理職業學院;普通高等教育?茖W歷證書。學歷證書可進入教育部學歷查詢系統 — 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查詢。
第二十三條 新生入學后,申請轉專業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專升本政策:畢業生可依照當年度教育部和山東省教育廳的文件政策規定執行,參加普通專升本考試,錄取后進入本科相同或相近專業繼續學習。
第二十五條 在校大學生應征入伍可享受國家相關優惠政策。
第二十六條 學生就業,由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簽發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就業報到證,學院對畢業生推薦就業。
第二十七條 學院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濟南護理職業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由濟南護理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 聯系方式
學院地址:濟南市歷城區港西路3636號 郵政編碼:250102
招生咨詢電話:0531-87954412;87192205;87192206;87192300
網址:http://www.jnnv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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