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酒店管理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章程(3)
2020-05-26 20:10:02高考網整理
第七章 錄取
第十六條 錄取
學院嚴格遵守教育部、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有關招生錄取的工作政策和規定,實施“陽光工程”,嚴格執行招生工作“八公開” “六不準”,堅持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
1.普通類專業(不含空中乘務專業、美術專業、退役軍人專業、中外合作辦學專業)
(1)分別按照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中普通類專業總招生計劃數,按照1:1.05的比例劃定最低錄取控制線。
(2)達到最低錄取控制線的考生,首先根據第一專業計劃數1:1的比例,按照總分從高到低的原則依次確定預錄取名單。如考生成績未達第一專業最低錄取線,將按照總分從高到低的原則,依據后續專業志愿進行排序錄取,若達到最低錄取控制線考生所報各專業都無法錄取且在其他專業仍有缺額的情況下,服從調劑的考生按照總分從高到低的原則進行專業調劑錄取,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不予錄取。以上錄取過程中若出現同分情況,需依次比較單科成績擇優錄取,比較順序為語文、數學、英語、職業綜合素質測試。
2.美術類專業
(1)根據美術類專業總招生計劃數,按照1:1.05的比例劃定最低錄取控制線;
(2)達到最低錄取控制線的考生,首先根據第一專業計劃數1:1的比例,按照總分從高到低的原則依次確定預錄取名單。如考生成績未達第一專業最低錄取線,將按照考生總分從高到低的原則,依據后續專業志愿進行排序錄取,若達到最低錄取控制線考生所報各專業都無法錄取且在其他專業仍有缺額的情況下,服從調劑的考生按照總分從高到低的原則在美術類專業中進行調劑錄取,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不予錄取。以上錄取過程中若出現同分情況,依據美術專業統考成績擇優錄取。
3.空中乘務專業
該專業不允許和其他專業兼報,錄取時分別根據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計劃數1:1的比例,按照總分從高到低的原則依次確定預錄取名單。以上錄取過程中若出現同分情況,依據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擇優錄取。
4.中外合作辦學專業
酒店管理(中外合作)專業單獨劃線錄取。首先對第一專業報考的考生,按照總分從高到低的原則依次確定預錄取名單。如一專業未滿額,將按照總分從高到低的原則,對專業二、專業三報考中外合作專業的考生排序錄取。以上錄取過程中若出現同分情況,需依次比較單科成績擇優錄取,比較順序為英語、語文、數學、職業綜合素質測試。
填報該專業志愿的考生不能參加本專業錄取。
5.退役軍人類專業
退役軍人類專業單獨劃線錄取。根據退役軍人類總計劃1:1.05比例劃定最低錄取控制線。達到最低錄取控制線的考生,首先根據第一專業計劃數1:1的比例,按照總分從高到低的原則依次確定預錄取名單。如考生成績未達第一專業最低錄取線,將按照考生總分從高到低的原則,依據后續專業志愿進行排序錄取,若達到最低錄取控制線考生所報各專業都無法錄取且在其他專業仍有缺額的情況下,服從調劑的考生按照總分從高到低的原則在退役軍人類專業中進行調劑錄取,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不予錄取。以上錄取過程中若出現同分情況,需依次比較單科成績擇優錄取,比較順序為語文、數學、英語、職業綜合素質測試。
第十七條 招生計劃調整
1.涉及招生計劃規模總數調整相關事宜,由學院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報請山東省教育廳批準后執行。
2.各專業如出現參加測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招生計劃數的情況,報學院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后,實際執行計劃按照該專業參加測試人數×90%的比例確定(小數點四舍五入計算),調出計劃轉入其他專業使用。
單獨招生各專業計劃按照普通類、空中乘務類、退役軍人類分別核算;綜合評價各專業計劃按照普通類、空中乘務類、美術類、中外合作類、退役軍人類分別核算。
3.如果實際報名考生數量不足,為保證生源質量,學院可適度調減招生計劃,調減的計劃轉入統招計劃使用。
第十八條 公示擬錄取名單
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擬錄取考生名單在學院網站公示,公示結束后,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審核并辦理錄取手續。
第十九條 各專業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二十條 除英語類專業以外其他專業不限制外語語種(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外語測試科目和在校期間公共外語均為英語)
第八章 收費、退費及資助政策
第二十一條 學費標準
學費和住宿費的收取,執行山東省發改委統一的標準。
1.學費標準:學分制收費(按魯發改成本【2019】805號)文件執行。
2.酒店管理(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標準為18000元/學年(錄取到該專業的考生不允許調整專業)。
3.自2020年起,對通過單獨招生錄取的退役軍人,執行國家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政策。山東省教育廳等部門《關于組織開展退役士兵單獨招生免費教育試點工作的通知》(魯教學字〔2017〕12號)中的有關政策不再執行。
4.住宿費標準:六人間800元/年, 8人間500元/年。
第二十二條 退費標準
退費按照《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 號)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獎助學金及有關資助政策
學院高度重視學生資助工作,精心落實各項資助政策,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省政府勵志獎學金、校內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并積極通過校內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等形式為家庭困難學生提供必要資助。
第九章 資格復查及證書頒發
第二十四條 資格復查
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須參加由學院組織的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和入學資格復查,如發現偽造材料取得報考資格者、冒名頂替者或體檢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五條 學歷證書名稱和種類
學生學歷層次為專科(高職),學制三年。學習期滿成績合格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為“青島酒店管理職業技術學院”。
2020年單獨招生錄取的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農民、在崗職工均按照全日制方式進行培養,學制三年。
第十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學院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以任何形式舉辦與考試掛鉤的輔導班、補習班和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青島酒店管理職業技術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七條 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考生享受和山東省規定的統招生同等待遇。已被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考生,按上級有關規定,不再參加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及錄取,考生須知曉此規定并承諾被錄取后不再參加統考及錄取。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由青島酒店管理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 本章程已由山東省教育廳審核通過,考生可登錄教育廳網站(http://edu.shandong.gov.cn/)及學院網站(http://www.qchm.edu.cn)查詢。
第三十一條 聯系方式
地址:青島市九水東路599號
電話:0532-86051513 86051512 86051666
網址: www.qchm.edu.cn
QQ專線:800088287
傳真:0532-80677220
郵編:26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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