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商業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章程(2)
2020-05-26 12:38:14本站原創
(二)2020年綜合評價招生計劃
綜合評價招生面向應屆普通高中畢業生。
學院 |
專業名稱 |
學制 |
學費 |
計劃數 |
運動專長計劃數 |
會計金融學院 |
金融管理(校企合作) |
三年 |
8800 |
80 |
|
審計(只招收運動專長生) |
三年 |
4800 |
5 |
||
金融管理(只招收運動專長生) |
三年 |
5280 |
5 |
||
工商管理學院 |
網絡營銷 |
三年 |
4800 |
40 |
|
國際商務 |
三年 |
5280 |
20 |
||
應用英語(學前教育方向) |
三年 |
4800 |
40 |
||
智能制造與服務學院 |
冷鏈物流技術與管理 |
三年 |
5000 |
40 |
|
食品藥品學院 |
食品營養與檢測 |
三年 |
5500 |
40 |
|
食品生物技術 |
三年 |
5500 |
40 |
||
藥品經營與管理 |
三年 |
5000 |
80 |
||
食品生物技術(只招收運動專長生) |
三年 |
5500 |
5 |
||
藥品經營與管理(只招收運動專長生) |
三年 |
5000 |
5 |
||
生物制藥技術 |
三年 |
5000 |
20 |
||
公共管理學院 |
烹調工藝與營養 |
三年 |
5000 |
30 |
|
烹調工藝與營養(校企合作) |
三年 |
8800 |
60 |
||
旅游管理 |
三年 |
5280 |
80 |
||
老年服務與管理 |
三年 |
4800 |
80 |
||
老年服務與管理(校企合作) |
三年 |
8800 |
30 |
||
創新創業學院 |
中小企業創業與經營(校企合作) |
三年 |
8800 |
200 |
|
合計 |
880 |
20 |
備注:各專業學費最終以省發改委批復為準。
第十三條 招生考試
(一)考試形式
我校 2020 年單獨招生考試、綜合評價招生考試全部采用網上測試形式。
(二)考試辦法
單獨招生考試:參加單招考生需參加學校組織的文化素質考試和專業技能測試。文化素質考試采取網絡在線答辯的方式,包含語文、數學、外語三科,專業技能測試采取網絡面試的方式。
綜合評價招生考試:考生需參加學校組織的素質測試,采取網絡面試的方式。
(三)成績構成與計算
單招考試綜合成績、綜評考試綜合成績滿分都為200分。
1.單招考試綜合成績=(文化素質成績×3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70%)×2
其中:文化素質成績由語文(40分)、英語(30分)、數學(30分)三個科目成績組成,滿分100分;專業技能測試成績滿分100分。
2.綜評考試綜合成績=(綜合素質評價成績×30%+素質測試×70%)×2
其中:綜合素質評價成績根據考生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高中階段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材料,組織考官進行評分,滿分100分,綜合素質檔案材料由教育廳提供;素質測試滿分100分。
(四)專業要求
食品營養與檢測、藥品經營與管理、生物制藥技術、食品生物技術專業要求為體檢受限:無規定傳染病;國際商務、應用英語(學前教育方向)專業外語語種要求為:英語。
其他專業無專業要求。
(五)退役士兵、運動專長、免試考生考試說明
退役士兵考生,免予文化素質考試,僅參加專業技能測試,采取網絡面試的方式。
運動專長考生,通過郵箱提供相關證明材料進行運動專長考生資格審核,需參加素質測試,采取網絡在線答辯的方式。
免試考生需要網上報名并提交相關材料,不需要參加考試。
(六)其他詳細考試安排通過學校招生信息網站、微信公眾號、公眾媒體等即時發布。
第五章 錄取規則、專業計劃調整規則及錄取公示
第十四條 錄取規則
(一)錄取原則
根據國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廳的要求,實行由學校負責,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擇優錄取”的原則。
為確保生源質量,根據山東省教育廳要求,經招生領導小組同意,分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類別,合理設定最低錄取資格線,低于資格線的考生不予錄取。
(二)錄取規則
1.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錄取:按照考生綜合成績分專業進行排序(綜合成績相同者,優先錄取素質測試分高者),優先錄取第一專業志愿考生;第一專業志愿未錄取滿額的專業,從第二專業志愿考生中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遞補錄取;若專業志愿仍未錄取滿額時,從服從調劑志愿的考生中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調劑錄取。
2.運動專長類錄取規則:分專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3.退役士兵類錄取規則:分專業按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三)免試錄取
符合本章程第四章第十一條第(五)項規定的考生,網上報名后可向我校提交免試入學申請,資格審核合格并經公示無異議后,可進入對應專業學習(符合免試條件的考生只能選報1所院校)。
第十五條 專業計劃調整規則
第二專業志愿仍未錄取滿額,同時無調劑志愿考生,剩余專業計劃根據學院辦學實際條件、專業發展規模,科學分析師資狀況及考生家長對專業認同度的基礎上,結合考生志愿進行及時調整。未完成的單招和綜評招生計劃轉入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錄取時使用。
第十六條 錄取公示
(一)擬錄取名單在第一時間通過學校招生信息網進行公示。
(二)擬錄取名單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審查并辦理錄取手續。
(三)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批復后寄發錄取通知書。
(四)根據省教育廳管理規定,凡被我校單獨招生或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及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