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樹人學院2020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2)
2020-05-24 07:12:11高考網整理
第六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入圍考生須參加2020年高考,考生在普通類提前錄取。考生在填報提前錄取院校志愿時須將浙江樹人學院填寫為第一志愿。
程序 |
日程安排 |
日期 |
考生 報名 |
網上報名:登錄浙江樹人大學招生網http://zs.zjsru.edu.cn/進行網上報名,并上傳報名申請材料。 |
5月18日-6月5日 |
資格 審查 |
審查考生材料,確定我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名單 |
6月8日-6月11日 |
資格審查結果查詢 |
6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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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及打印準考證 |
通過“資格審查”考生登錄報名系統,根據系統提醒完成繳費 |
6月13日-6月17日 |
完成繳費的考生可登錄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 |
6月18日-7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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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素質測試 |
7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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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可登錄浙江樹人大學招生網查詢綜合素質測試成績 |
7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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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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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填報 |
在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填報我校提前批志愿及相應專業 |
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 |
錄取 |
根據考生志愿填報和考分情況錄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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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學 注冊 |
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報到,辦理入學注冊手續 |
2020年9月(以錄取通知書為準) |
第十三條 綜合成績計算:綜合成績由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學校綜合測試成績、高考成績三部分組成。綜合成績按“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滿分100分)×15%+學校綜合測試成績×25%+高考總分(折算成滿分100分)×60%”計算形成。
學業水平測試成績 |
學校綜合測試成績 |
高考總分成績 |
15% |
25% |
60% |
當考生綜合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參考其綜合素質測試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也相同的,參考其高考成績,高考成績也相同的,按語數外三門學考折算成績高低排序,仍同分時,依次按語數外單科學考等級折算成績高低排序。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第十四條 根據入圍考生志愿,學校根據“三位一體”招生計劃總數1:1劃定校內投檔基準線,按照“分數優先、平行志愿”的原則擇優錄取。當考生綜合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如服從專業調劑且滿足未滿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則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調劑到尚未完成的專業,如仍不足,則從投檔基準線下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逐一擇優調劑錄取到未滿專業,直至滿額。
第十五條 若考生志愿填報人數未到“三位一體”招生計劃總數的110%,則錄取人數控制在志愿填報人數的85%以內。
第七章 監督機制
第十六條 學校成立“三位一體”招生綜合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及工作委員會,討論決定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十七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實施陽光工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選拔錄取工作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并接受社會監督,監督電話:0571-88297019。
第十八條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2、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4、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八章 招生咨詢
第十九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接待及解答“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有關事宜。具體咨詢方式如下:
學校網址:http://www.zjsru.edu.cn/
招生網址:http://zs.zjsru.edu.cn/
咨詢電話:0571-88297000
招生QQ群:619826182
學校招生官方微信公眾號:zjsruzsbgs
第九章 附 則
第二十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相關政策不一致,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由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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