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2020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2020-05-23 16:58:06高考網整理
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2020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優化人才選拔機制,進一步推進浙江省高校招生“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改革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和教育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三條 學院招生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第四條 本章程僅適用于2020年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浙江省“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五條 學院全稱和代碼: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浙江省代碼:0095。
第六條 辦學層次和類型: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獨立學院)。
第七條 頒發畢業證書及學士學位證書的學院名稱: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
第八條 辦學及就學地點:浙江省杭州市青山湖科技城杭電路1號,郵編:311305。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九條 學院成立“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及專家委員會,具體負責實施該項工作,研究、制訂學院“三位一體”招生政策,并對重大事宜做出決策。
第十條 學院教務部負責專家委員會的組建和綜合測試組織管理工作。
第十一條 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資格審查組的組建,具體負責“三位一體”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條 學院紀檢監察辦公室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71—58619121。
第四章 計劃與報名
第十三條 學院2020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面向浙江省招生,總計劃數50名。具體招生專業、計劃如下表:
1.已經參加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且品德優良,身心健康,綜合素質較高,具有創新能力和培養潛質,有一定特長的高中畢業生;
第十四條 報考條件
2.中學階段學業水平測試各科目成績均為D等及以上,且A等一門及以上;
3.中學階段綜合素質評價達到B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屆生為P等)及以上;
4.考生選考科目須符合所報專業2020年選考科目要求;
5.我院認可往屆生相應科目的學考成績,涉及同時具有新高考改革前的“通用技術”、“信息技術”科目等級成績或新高考改革后的“技術”科目等級成績的情況,取其中的最高等級作為“技術”科目的學考等級成績計入。
第十五條 報名流程
1.網上報名:登錄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招生信息網,點擊“‘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系統”,根據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報名相關手續,確認無誤后通過報名系統自動生成《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表》,自行打印;
2.報名材料在線提交:報名無需郵寄紙質材料,將以下材料按要求掃描或拍照后上傳報名系統,上傳文件要清晰可見,單個文件大小不超過5M。
(1)《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表》(須所在中學教導處蓋章),考生本人簽名;
(2)考生本人身份證原件;
(3)個人陳述,內容包括自身成長經歷及體會、個性特長及取得的成果、進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設想等,字數1000字左右,須手寫;
(4)高中階段獲獎證書、資格證明材料或突出事跡證明材料原件,同類獲獎證明材料選取最高級別。
第五章 選拔流程
第十六條 資格審核和書面評審: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資格審查組對考生申請材料進行資格審核,并根據書面評審成績(書面評審成績為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折算成績,成績折算標準:A等計10分,B等計5分,C等計2分,D等不計分)從高到低,按招生計劃總數1:5的比例確定進入綜合素質測試的考生名單(同分帶入)。如通過資格審核人數不足招生計劃總數的5倍則全部考生入圍綜合素質測試環節。
第十七條 綜合素質測試通過面試方式進行,主要考察學生的綜合素質、專業素養和專業潛質,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
第十八條 綜合素質測試結束后,我院根據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入圍名單,最終入圍考生需取得合格及以上綜合素質測試成績,且入圍人數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5倍。入圍考生名單將在學院招生信息網上進行公布,并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