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學2020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2020-05-14 17:53:08高考網整理
福州大學2020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的有關部署,進一步提高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比例,促進高等學校入學機會公平,暢通農村和貧困地區學子縱向流動渠道,讓更多勤奮好學、品學兼優的農村學子進入高校就讀,根據《關于做好2020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0〕年1號)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9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9〕3號)精神,福州大學2020年繼續實施高校專項計劃。
一、招生計劃
1.我校2020年高校專項計劃不低于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規模的2%(133人),我校將根據各省入選資格考生人數,兼顧歷年生源質量與區域分布的合理性,并參考我校在各省普通類招生計劃的安排情況,制定各省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專業和人數,并在我校招生考試中心網站公布。錄取時我校將根據各省(市、區)入選資格考生報考情況及生源質量,對招生計劃在省份間進行適當調整。各省(市、區)高校專項計劃專業目錄詳見附件1。
2.招生專業包括:數學類、計算機類、應用物理學、電子信息類、微電子科學與工程、數字媒體技術、化學工程與工藝、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制藥工程、生物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高分子材料與工程、交通運輸類、工程管理、物流工程、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環境工程、安全工程。
3.高考綜合改革的省(區、市)選考科目要求:數學類、計算機類、應用物理學、電子信息類、微電子科學與工程、數字媒體技術、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交通運輸類、工程管理、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為物理;化學工程與工藝、制藥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安全工程為物理和化學;高分子材料與工程為化學,生物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為化學或生物;物流工程為物理或化學或技術;環境工程為物理或化學或生物。其他省份只招收理工類考生。
二、報名條件
報考我校高校專項計劃的學生應同時具備以下所有條件:
1.符合2020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2.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畢業生,具體實施區域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確定;
3.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4.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5.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成績優良,(家庭經濟困難或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同等條件下優先)。
三、報名程序
報名一律采取中學推薦的方式,我校不接受考生自薦。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為縣(含縣級市)以下教育局的中學方具有推薦資格,且每所中學推薦考生不得超過3人,否則所推薦考生全部無效。各中學應在學校網站或校務公開欄顯著位置公示推薦條件、報名辦法、選拔程序及推薦名單(公示期不少于五個工作日),切實做到信息公開和程序透明,主動接受各方監督。
符合條件的考生應于2020年5月15日至5月25日登陸教育部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填寫、上傳提交報名申請材料。考生無需再郵寄紙質報名材料。
將所需報名申請材料掃描(jpg格式)上傳,上傳的申請材料須清晰、真實、完整。未按要求完成報名、報名申請材料不符合要求者,報名無效。上傳報名申請材料包括以下內容:
1.戶籍證明: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的戶口本首頁、戶主頁及考生戶籍頁的掃描件。
2.《高校專項計劃申請表》掃描件,該表可通過報名系統打印,第1-2頁由校長簽字并加蓋學校公章,第3-6頁由考生本人簽字。
3.學籍證明,由考生所在中學開具并加蓋公章,應體現考生具有本校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4.校長或班主任推薦信,應對推薦學生思想品德、家庭狀況、成長經歷、特殊事跡等情況做詳細描述,無固定格式要求,可手寫或打印,但須由推薦人簽字負責。
5.個人陳述,內容應包括自身成長經歷及學習情況、能力素質、個性特長及選擇報考專業的理由、未來規劃及設想等,無固定格式要求,須由考生本人手寫并簽字。
6.家庭經濟困難或建檔立卡貧困戶證明(符合條件者提供),由當地街道(居委會)或扶貧辦開具并加蓋公章。
7.福州大學高校專項計劃中學推薦考生匯總表,附件2打印。
五、資格審核
學校組織專家對中學提供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擇優確定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并于6月底前分別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和我校招生考試中心網站公示。經公示無異議者,即取得我校高校專項計劃入選資格。
六、錄取原則
1.獲得入選資格考生均須參加2020年全國統一高考。考生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生源所在地普通類第一批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及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參照該省份確定的相應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方可錄取。我校將依據公布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按照考生高考投檔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擇優錄取,并根據考生高考投檔成績、高考填報專業志愿和我校招生章程錄取規則確定錄取專業。如生源不足,不再征求志愿或降分錄取。
2.入選資格考生在高考填報志愿時,必須按照考生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的高校專項計劃志愿填報要求,報考福州大學,未按要求填報視作放棄我校高校專項錄取資格。
3.高考綜合改革的省(區、市)的考生填報專業志愿時,其選考科目須符合我校在當地公布的對應專業選考科目要求。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等級不得低于B.B。
4.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對高校專項計劃志愿填報和錄取工作如另有相關規定,則考生應遵照執行。
七、監督機制
1.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嚴格按照教育部要求,加強規范管理、信息公開和監督制約,嚴防權力尋租。學校紀檢部門切實加強對招生工作的監督檢查,并接受社會監督,舉報、投訴及申訴受理電話:0591-22865580。
2.在專項計劃報名、審核、錄取過程中出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將嚴格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嚴肅處理,依法依規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對偽造、變造、篡改、假冒戶籍學籍等虛假個人信息和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考生,均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取消專項計劃報名和錄取資格,已經錄取的則取消入學資格或學籍。同時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做進一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3.學校在考生申請、錄取環節嚴格開展考生資格審查,堅決取消不符合實施區域、學籍、戶籍等要求的考生資格。并在新生報到時,對高校專項計劃錄取的新生的資格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八、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591-22866857(兼傳真),22867800
通訊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學新區學園路2號福州大學招生考試中心
郵政編碼:350116
招生網址:http://zsb.fzu.edu.cn
電子郵箱:fdzsb@fzu.edu.cn
九、本章程由福州大學招生考試中心負責解釋。如教育部相關政策有所調整,則以教育部頒布的正式文件為準。
附件:1、福州大學2020年高校專項計劃分省專業目錄
2、福州大學高校專項計劃中學推薦考生匯總表
福州大學招生考試中心
2020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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