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20年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對口升學招生考試工作的通知
2020-03-01 14:00:04網絡整理
根據《山西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0年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對口升學工作的通知》(晉教職成〔2019〕21號)精神,2020年部分高等院校繼續從中等職業學校(含普通中專學校、職業中專學校、職業高中學校、成人中專學校、技工學校,下同)畢業生中對口招生,現將招生考試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遵照執行。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一)山西省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及具有我省戶籍的省內外中等職業學校的往屆畢業生均可報考。普通高中在校生、畢業生不得報考。
(二)根據《國務院、中央軍委關于加強退役士兵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42號)及《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退役士兵接受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工作的實施意見》(晉政辦發〔2011〕97號),2018年、2019年退出現役、自主就業(符合并選擇安排工作的城鎮退役士兵要辦理自謀職業手續)、具有高中階段教育學校畢業證書的退役士兵,可報名參加對口升學考試。
(三)所有報名考生均需思想品德好、遵紀守法、身體健康。
(四)報名參加對口升學考試的考生不能參加普通高考、普通高校各類單獨招生考試;“三二分段”轉段錄取和五年一貫制專科注冊的學生不能報名參加對口升學考試。
二、報名辦法和程序
2020年對口升學考試實行“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現場確認”的報名辦法。
各市招生考試部門和有關學校均設立確認點。應屆畢業生在就讀學校進行現場確認;往屆畢業生和退役士兵到戶籍所在市招生考試部門(忻州考生到本市教育局職教科)進行現場確認。
網上報名、網上繳費時間為2019年12月20日8時至26日18時,現場確認時間為2019年12月25日8時至28日18時,逾期不予補報和確認。
(一)編制、打印考生號。
各確認點須在報名前編制、打印考生的考生號和初始密碼,并做好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的宣傳和培訓工作。
考生號由14位阿拉伯數字組成,第1、2位為年份代碼20,第3、4位為山西省代碼14,第5、6位為市代碼,第7、8位為確認點代碼,第9、10位為招生專業類別代碼,第11至14位為考生順序號。
(二)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
考生報名前須先到確認點領取考生號和初始密碼,憑考生號和初始密碼登錄“山西省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對口升學考試網上報名系統”,認真閱讀《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有關考試作弊處理規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誠信報名考試承諾書》等,同意履行承諾后填寫報名信息,并在報名系統繳納報名考試費和專業測試費(美術類、音樂類、舞蹈類、表演類、外語類)。網上報名信息采集工作流程及繳費有關要求,詳見《山西省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對口升學網上報名系統考生使用說明書》。
考生要根據所學專業對照《2020年山西省對口升學招生專業類別、考試科目及時間》(見附件1)、《2020年山西省對口升學職業技能考試招生專業類別、考試形式及時間》(見附件2)填報招生專業類別和職業技能考試專業群,所學專業未涵蓋在內的考生,可選報相近招生專業類別。
退役士兵根據實際需求選報招生專業類別。
中醫康復保健(含針灸推拿方向)的非視力殘疾考生參加醫學相關類“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考試;視力殘疾考生的報名、確認工作由山西省特殊教育中等專業學校統一組織。
考生須按規定時間完成“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考生報名后,如因個人原因取消報考資格,報名費用不予退還。
(三)現場確認。
已完成網上報名、繳費的考生,按規定時間到確認點進行現場確認,辦理資格審查、考生數碼照片采集、身份證信息采集、驗證和信息確認等手續。凡未進行現場確認的考生,其報名一律無效。
1.須提交的材料。
(1)應屆畢業生必須持二代《居民身份證》《2020年山西省對口升學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報考資格登記表》;往屆生除攜帶上述證件和表格外,還須攜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證、《戶口本》。退役士兵必須持士兵退役證、二代《居民身份證》《戶口本》《2020年山西省對口升學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報考資格登記表》《山西省退役士兵參加高等職業院校對口招生報名資格審查表》(從“山西招生考試網”下載)。
(2)符合下列條件的考生,確認時須交《2020年山西省對口升學考試獎勵照顧考生登記表》(從“山西招生考試網”下載),并出具相關證書或證明材料:
2017年7月至2019年12月獲得全國、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和全國技工院校職業技能競賽一、二、三等獎的考生,須提供其獲獎證書復印件;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考生,須持市級(含)以上僑務辦公室證明及相關材料;臺灣省籍考生,須持臺灣同胞聯誼會證明及相關材料;軍人烈士子女,須持有關證書和省軍區政治工作局的證明,其他烈士子女須持有關證書和縣(市、區)以上民政部門證明;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須提供士兵退役證原件及復印件;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須提供退役證、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以上各類考生的證明材料和相關登記表,由各確認點初審,各市招生考試部門復核并匯總造冊后報省招考中心審核。
2.考生現場確認時,必須通過身份證閱讀器進行身份證信息校驗,未進行身份證信息校驗的考生不能參加對口升學考試及錄取。
3.各確認點要按規定程序打印考生報名信息確認表和數碼照片,信息確認表交考生本人校對。考生本人應認真核對報名信息確認表上的所有信息,核對無誤后簽名確認,不得代簽。對考生確認過程中指出的錯誤信息,各確認點須及時更正,確保準確無誤。經考生簽名的信息確認表是投檔錄取及上報教育部進行電子注冊的重要依據,各確認點要高度重視校對工作,組織考生認真校對,并妥善保管確認表備查。考生確認簽名后,由于信息錯誤導致的后果完全由考生本人負責。
4.現場確認結束后,考生在確認點領取或從“山西招生考試網”下載《2020年山西省對口升學考生體格檢查表》(貼一寸數碼照片),到指定的二級甲等(含)以上醫院或相應的醫療單位進行體檢,并按要求將體檢表交回確認點。
(四)報名資格審查。
各確認點負責本確認點考生的報名資格審查工作,各市招生考試部門和市教育局學籍管理部門共同負責本市考生的報名資格審查工作。退役士兵報名資格的審查,根據山西省民政廳、山西省教育廳《關于2010年退役士兵參加高等職業院校對口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晉民發〔2011〕24號)有關規定,由考生戶籍所在縣(市、區)退役軍人事務局負責,各市招生考試部門根據縣(市、區)退役軍人事務局的審查意見予以確認,并將《山西省退役士兵參加高等職業院校對口招生報名資格審查表》交回省招考中心。報名資格審查工作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審查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1.各市、各確認點要成立對口升學報名資格審查領導小組,確認點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報名資格審查責任要明確到崗,落實到人。要加大政策宣傳力度,積極開展誠信教育,設立投訴電話和舉報信箱,接受考生、群眾的監督,確保報名工作的公平、公正,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
2.各市、各確認點要加強工作人員的業務知識、責任意識和工作紀律培訓,使每一位工作人員都了解政策規定、熟悉操作流程、掌握操作要領。
3.各市、各確認點要嚴把報名審核關,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審查工作,重點審查考生的學籍、信息情況是否屬實,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是否合格,報考的招生專業類別、職業技能考試專業群是否對口。審查合格后,在《2020年山西省對口升學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報考資格登記表》中的“報考資格審查意見”欄簽字負責,“誰審查,誰簽字,誰負責”;嚴禁“考試移民”,嚴禁不符合條件的考生報考。所有確認點確認合格的考生花名表,必須由確認點負責人審核簽名,加蓋確認點單位公章,上報省招考中心。
對口升學報名數據將與普通高考等其他考試類型的報名數據進行比對,凡同一考生填寫了兩個報名單位的,由確認點進行核查、落實,出具證明;對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將同時取消其對口升學和其他考試資格。
4.嚴格執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對報名工作中發生的違紀違規問題,不僅要追究當事者的責任,還要追究主管領導的責任。對工作人員參與或幫助、為不具備參加對口升學考試的人員提供假證明、證件、檔案,使其取得考試資格,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有關黨紀法規,對其所在單位和個人分別給予相應的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信息管理與報考費用
(一)信息管理。
各市、各確認點要指定專人對考生信息進行檢查校驗,加強考生信息管理,確保考生信息完整、準確、安全。未能認真履職造成考生信息泄露或出現弄虛作假情況的,要嚴肅追究相關工作人員責任;情節嚴重的,將追究領導責任。
各市招生考試部門于2020年1月6日向省招考中心報送《2020年山西省對口升學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報考資格登記表》《山西省退役士兵參加高等職業院校對口招生報名資格審查表》《2020年山西省對口升學考生花名表》《2020年山西省對口升學考試獎勵照顧考生登記表》《2020年山西省對口升學考試獎勵照顧考生花名表》及相關證明材料;2020年6月5日向省招考中心報送獲得2020年1月至5月全國、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和全國技工院校職業技能競賽一、二、三等獎考生的登記表、花名表及相關證明材料。逾期不再接收。
(二)報考費用。
報名考務費和專業測試費嚴格執行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中等職業學校對口升學招生報名考試收費的通知》(晉價費〔2003〕372號)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