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廣東“強基計劃”會影響高考其他招錄模式嗎?
2020-01-17 20:05:30網絡整理
為積極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逐步建立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的有效機制。近日,教育部印發了《關于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也稱“強基計劃”)。意見提出,2020年起,原有高校自主招生方式不再使用。2020年3月底前,試點高校將發布年度強基計劃招生簡章。那么,強基計劃的提出,與原有自主招生方式有何區別?與2019年高校綜合評價錄取模式是否有掛鉤?
“強基計劃”VS“原有自主招生方式”
根據意見,強基計劃主要選拔有志于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且綜合素質優秀或基礎學科拔尖的學生。突出基礎學科的支撐引領作用,由有關高校結合自身辦學特色,重點在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及歷史、哲學、古文字學等相關專業招生。起步階段,教育部遴選36所“一流大學”建設高校范圍內開展試點。按照“一校一策”的原則,研究確定強基計劃招生高校、專業和規模。
與原有自主招生考試不同的是,強基計劃的高校考核安排在高考成績發布后,這是因為高考成績在強基計劃錄取中起到重要的作用。一是作為入圍高校考核的條件。強基計劃取消了競賽證書、論文、專利等作為入圍高校考核條件的做法,以學生高考成績作為依據。二是作為錄取的重要依據。強基計劃改變原自主招生“降分錄取”的做法,高校將考生的高考成績、高校綜合考核結果、綜合素質評價情況等折合成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錄取,體現對學生更加全面綜合地評價。其中,高考成績的占比不得低于85%。
“強基計劃”VS“2019年廣東省綜合評價招生錄取”
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廣東省綜合評價招生錄取模式的錄取依據也采用綜合評價招生擇優錄取。即是,除北京外國語大學、上海紐約大學、昆山杜克大學按教育部同意的招生錄取模式外,其他試點高校均按照6:3:1的比例,進行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即學生高考成績占綜合成績的60%,高校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占30%,高中階段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占10%,最終構成考生的綜合成績,擇優錄取。
那么,有考生提出疑問,強基計劃中關于“綜合考核”的描述,是否跟原有的高校綜合評價錄取模式有掛鉤?是否會產生后續影響?記者就這個疑問采訪了部分在廣東進行綜合評價招生的高校招生負責人。得到的回應是:政策走向無法預知,但目前該政策還沒有與原有“高校綜合評價錄取模式”產生影響。可以確定的是,強基計劃的推出,只是涉及原有自主招生政策的變化,并未涉及其他招錄模式。
此外,相關高校招生負責人也提醒考生,2020年基于高考基礎上綜合評價招生錄取模式相關政策尚未公布,具體政策還應以官方最終公布的信息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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