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陜西省取消相關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的報名和錄取資格
2019-11-21 19:20:41網絡整理
我省2020年高考藝術類專業招生報名錄取辦法11月19日正式公布,省招生辦明確,凡在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中有作弊行為的考生,均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取消相關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的報名和錄取資格,同時取消當年高考報名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
我省明確要求,對于高考藝術類專業考試建立和完善報名審查制度,認真核查考生報名所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和藝術類專業課考試報考證。對報名參加美術類、播音編導類專業課校考的考生,還必須嚴格審查其專業課統考合格證以及其他有效證件,嚴防替考或不符合條件者違規報考。對在報名、考試中發現的違紀、作弊考生,要在校考結束后一周之內將其違紀、作弊事實書面報省招辦,違紀作弊信息將記入考生的電子檔案。
藝術類專業課考試原則上應安排在國家教育考試標準化考點進行。無法安排在標準化考點實施的考試,其考場應參照標準化考點要求管理,所有考點必須安裝、使用無線電信號屏蔽設備,確保所有考場在屏蔽范圍之內。各考點要安排專人負責使用金屬探測儀對所有入場考生進行檢測,收繳一切可疑無線電信號接收、發射裝置及其他違禁物品。做好考場視頻監控使用前的調試、維護和管理。
高校不得舉辦任何形式的藝術類專業考試輔導班,高校教師不得以任何形式參與與本校專業考試相關的輔導活動。凡與考生之間有親屬關系、專業課指導關系及其他利害關系的;在任何藝術類專業課考試培訓、輔導機構任職或任教的;組織或參與任何考前輔導、應試培訓的高校教師及工作人員,一律不得參與我省藝術類專業考試相關工作。
對在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中違規的考生、高校及有關工作人員進行從嚴查處。在招生考試工作中,公職人員有泄漏試題、考場舞弊、涂改考卷等違規違紀的,依據國家相關規定嚴肅處理。凡存在組織作弊、買賣作弊設備、買賣考題、替考等作弊以及幫助作弊行為,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照刑法修正案有關規定依法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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