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下半年江西自學考試畢業申報及審查注意事項
2019-11-14 20:53:59網絡整理
注意事項
(一)畢業申報必須考生本人到現場辦理,不得由他人代辦。對本人的畢業信息必須逐一仔細核對,并簽字確認。
(二)縣(市、區)招考辦只能接收社會考生本人申報,不接收各類高校在籍在校生和助學單位考生申報。凡是高校在校生和助學單位的考生只能按準考證上的院校代碼到所在院校和單位申報。
(三)我省自考綜試(含電大試點、中職銜接、第二學歷)實踐考核成績僅在本校、本省有效。考生辦理畢業手續只能在本校申報。
(四)凡外省轉入我省的自考考生,在我省必須取得專科考試不少于5門、本科考試不少于4門的合格成績,方可申報畢業。涉及考籍轉考的考生,只能作為社會考生在縣(市、區)招考辦辦理畢業申報。
(五)根據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及自學考試委員會、江西省教育廳聯合下發的《關于印發〈江西省自學考試專業設置工作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贛招委字〔2018〕20號)文件精神,結合本省實際,本次辦理畢業的專業名稱和代碼仍為舊專業名稱和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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