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健康職業學院2019年高職擴招專項考試招生章程
2019-11-13 21:29:04網絡整理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我校2019年高職擴招專項考試招生工作,依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僅適用于我校2019年高職擴招專項考試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長春健康職業學院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職業學校
學校性質:民辦
招生層次:專科
第四條 學校地址:吉林省長春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錦河街155號
第二章 學歷證書頒發
第五條 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由長春健康職業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第三章 收費標準
第六條 學費收取標準
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
(1) 護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0500元;
(2) 中醫養生保健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0500元;
(3) 康復治療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0500元;
(4) 休閑體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0500元;
(5) 老年保健與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0500元;
(6) 大數據技術與應用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9800元;
(7) 家政服務與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9800元;
第四章 資助政策
按照國家學生資助政策,采取助學貸款、獎助學金、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等形式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
第七條
第五章 錄取說明
第八條 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各專業外語語種不限。
第九條 招收男女生比例要求:各專業男女不限。
第十條 經批準的身體及健康狀況要求:學校以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為依據,未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考生,學校將不予錄取。
第十一條 錄取規則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以考生填報的志愿和綜合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擇優錄取。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學校根據公布的招生計劃,劃定錄取分數線,每名考生限報一個專業。
1.投檔比例:
2.錄取原則:對于參加文化素質測試的往屆高中、中職考生,采取文化素質+職業技能測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對于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和新型職業農民等免予文化素質考試的群體,采取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3.對于參加省文化素質考試的考生,總成績分數相同的,文化素質成績分數高者優先錄取。文化素質成績分數相同的,按英語、數學、語文先后排序,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對于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和新型職業農民等免予文化素質考試的群體,總成績分數出現相同的情況下。以專業技能測試中的時事政治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第十二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www.ccvch.com
通訊地址:吉林省長春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錦河街155號
聯系電話:0431-82538000 0431-85283111
聯系人:劉老師 叢老師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省招生政策執行。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由長春健康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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