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廣東高職院校依據普通高中學試成績招生考試安排及成績使用
2019-11-05 19:46:52網絡整理
(一)考試安排
1.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具體考試時間及有關安排詳見《關于做好2019年12月和2020年1月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粵考院函〔2019〕141號)。
2.體育類、藝術類術科統一考試時間及有關安排詳見《關于印發廣東省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體育類專業考試招生辦法的通知》(粵招辦普〔2019〕49號)、《關于印發廣東省2020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辦法的通知》(粵招辦普〔2019〕47號)。
(二)成績使用
1.文科類、理科類招生專業,考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語文、數學、英語3門科目卷面成績總分(下稱“學考成績”),作為依據學考成績招生錄取的主要依據,成績當年有效。
2.體育類、藝術類招生專業,考生學考成績以及術科統一考試成績(下稱術科統考成績),作為依據學考成績招生錄取的主要依據。投檔時依據考生學考成績和術科統考成績合成的總分排序情況投檔,成績當年有效。
體育類、音樂類、美術類和舞蹈類專業,總分合成計算公式為:考生總分=學考成績×40%+術科統考成績×60%。廣播電視編導類專業,總分合成計算公式為:考生總分=學考成績×60%+術科統考成績×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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