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將于11月18日開始
2019-10-18 17:29:22網絡整理
近日,內蒙古自治區招生考試委員會發布《關于做好2020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定于2019年11月18日開始進行2020年普通高考報名,要求各地嚴格按照文件精神做好報名工作。
一、加強組織領導,完善部門協作機制。報名資格審查工作在上級招生考試委員會的領導下,由各旗縣政府牽頭,組織教育、公安、民委、人社、監察等部門和有關單位具體實施。各地要進一步完善部門協作機制,形成工作合力,密切配合,依據相關文件規定和要求,按照各部門(單位)工作職責,分別進行審查,形成審核結論,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二、落實工作責任,嚴格審查報名資格。各地要針對報名工作中可能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創新工作方法,特別要對本地區區外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及戶籍從區外遷入我區考生家長的從業和實際居住情況,通過入戶調查、實地走訪、核實佐證等方式進行審查。
切實落實“誰主管,誰審查;誰簽字,誰負責”的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將報名資格審查責任明確到崗、落實到人。不得變通或變相執行自治區的相關規定,嚴禁出臺針對考生報名的地方政策。
三、加強政策宣傳,做好考生培訓服務。各地要充分利用多種渠道廣泛宣傳2020年我區普通高校招生報名政策、規定和辦法,重點宣傳我區高考報名的條件、時間、地點和注意事項等。
各中學要使用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下發的《2020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考網上報名考生培訓視頻教材》對學生進行培訓,并組織本校學生進行網上預報名。中學校長與所屬教育局局長要簽訂《中學校長責任書》,未簽訂《責任書》的中學,取消組織報名資格。
四、完善信息公開,接受社會監督舉報。報名結束后,自治區將通過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公示各類考生信息,各旗縣區、中學也要分別對招辦報名和學校報名的考生信息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對考生虛假信息和各類違規行為,可通過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進行舉報或向相關部門舉報。對查實的舉報,按規定給予獎勵。
五、嚴查資格造假,嚴懲各類違規違紀。對提供虛假報名信息、以虛假報名材料取得報名資格、不符合報名條件但完成正式報名、查實的“高考移民”等考生,考試前查實的要取消其報名資格和考試資格,考試后查實的要取消其高考成績和錄取資格,錄取后查實的要取消其入學資格,已經入學的要取消其學籍。
對違規辦理戶籍及學籍、偽造或變造連續就讀經歷、違規更改民族成份、提供虛假居住、從業、社保或納稅證明等相關人員,要依法依規從嚴處理。對涉及“高考移民”的違規違法案件,除依法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外,還要嚴肅追究主管領導及相關領導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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