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北高職擴招第二階段專項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
2019-10-17 10:04:27網絡整理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農業農村局、退役軍人事務局,雄安新區公共服務局,各有關高等學校:
為貫徹落實2019年《政府工作報告》關于高職大規模擴招100萬人的有關要求,圓滿完成我省高職擴招工作任務,按照《教育部等六部門關于印發<高職擴招專項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教職成〔2019〕12號)和《河北省教育廳等七部門關于印發<河北省高職擴招專項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冀教職成〔2019〕23號)要求,現就做好我省高職擴招第二階段專項考試招生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與資格審核
(一)招生對象。2019年高職擴招第二階段專項考試招生對象為符合我省2019年普通高考報名條件的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和新型職業農民。具體報名條件,按照《河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冀教考〔2018〕14號)執行。已參加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含統一高考、高職單招、高職擴招第一階段考試、高職擴招面向幼兒園在職專任教師專項考試等)的考生,不再參加第二階段專項報名。
(二)招生院校及專業計劃。承擔第二階段專項考試和培養任務的學校以優質公辦高職院校為主,招生專業按照“社會急需、適合培養、易于就業”的原則,優先考慮養老、護理、家政、健康服務、現代服務業等就業市場需求量大的專業。有關高職院校根據自身辦學定位和專業培養目標,確定本校第二階段專項考試的分專業招生計劃,報省教育廳審定后下達。
(三)招生章程。有關高職院校應認真制定第二階段專項考試的招生章程,經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備案后公布。招生章程中的報考條件、報考時間、辦學層次、考試科目、考試內容、考試時間、考試地點、錄取規則、授課形式、教學總課時、學費標準、學籍管理、聯系電話以及其他須知等內容,應與第一階段專項考試的招生章程保持一致。高職院校應及時公布第二階段專項考試的招生章程,并指派專人負責考生咨詢服務。
(四)考生報名。
參加第二階段專項考試的考生應先進行高考專項報名。專項報名結束后,再按照高職院校公布的招生章程報考并參加考試。
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和新型職業農民均安排在社會報名點報名。各報名點應提供適量的計算機供考生網報使用,同時安排專人進行報名指導。各市、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要及時公布指定的報名點及聯系電話,及時做好考生咨詢。
考生應根據個人實際情況以及高職院校分類確定的錄取標準、分類制定的教學安排等內容,自主確定本人報名身份,一經確認,不再更改。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和新型職業農民報名時,應攜帶二代身份證、戶口本和相關身份界定材料等到各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進行報名。
考生宣傳動員及身份界定工作與第一階段專項考試相同,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負責退役軍人的宣傳動員,審核退役軍人身份;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下崗失業人員和農民工的宣傳動員及身份界定工作;農業農村部門負責新型職業農民的宣傳動員及身份界定工作;教育部門負責省教育廳20所新型職業農民培養試點學校結業學生的宣傳動員及身份界定工作。具體身份界定標準及材料由相關部門確定。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應積極創造條件,協調當地考試招生機構、退役軍人事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和農業農村部門開展聯合辦公,為考生報名提供一站式服務。
具體報名時間由省教育考試院確定。
(五)體檢。報考高職擴招第二階段專項考試的考生均須參加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如實填寫本人的既往病史。相關體檢要求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的通知》(冀教考普〔2019〕8號)和《河北省招生委員會河北省衛生計生委關于做好河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的通知》(冀招委普〔2014〕11號)執行。體檢工作應于11月15日前結束,具體時間由各市自定,考生應按時到當地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
二、考試組織與錄取備案
(一)考試形式。第二階段專項考試招生采取高職院校單獨考試的形式進行。鼓勵高職院校通過聯合考試或成績互認等方式,減輕考生考試負擔。高職院校的考試招生工作方案應報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備案。
(二)考試內容。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和新型職業農民可免予文化素質考試,由高職院校組織與報考專業相關的職業適應性面試或職業技能測試,依據面試或職業技能測試成績錄取。有關高職院校應結合不同群體考生特點,加大對職業技能考試的研究,采取筆試、實際操作等靈活多樣的方式進行考核。
(三)考試時間。第二階段專項考試安排在11月進行。具體考試時間、地點由高職院校自行確定并在招生章程中提前向社會公布。考試結束后,高職院校要按照事先公布的時間和方式,向考生發布考試成績,公布成績復核方法,及時受理考生成績復核申請并進行成績復核。
(四)錄取備案。錄取工作由高職院校負責。高職院校應嚴格按照向社會公布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錄取結果應于11月底前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考生身份類別以報名時為準。
(五)技能拔尖人才免試錄取。第二階段專項考試繼續實行技能拔尖人才免試錄取。對于獲得由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或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省級職業院校技術大賽一等獎的中職(含中專、技工學校、職業高中)畢業生,和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稱號的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和新型職業農民,經高職院校審核通過,均可由該院校在相同或相近專業免試錄取。具體備案時間與其他考生相同。
三、教學管理
(一)入學時間。第二階段專項考試錄取的考生于2020年春季入學報到。
(二)教學安排。退役軍人、下崗職工、農民工和新型職業農民錄取后,可根據全日制普通高職院校人才培養目標和培養要求,實行彈性學制。
(三)學籍管理及學歷證書。通過高職擴招第二階段專項考試招生錄取的學生,學籍管理工作與統一高考、高職單招等錄取的學生相同,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由學校進行學歷電子注冊并頒發普通全日制專科畢業證書,與普通高校畢業生享受同等待遇。
最新高考資訊、高考政策、考前準備、高考預測、志愿填報、錄取分數線等
高考時間線的全部重要節點
盡在"高考網"微信公眾號